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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有巴士連續3個月違規超速 北市加重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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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郭美瑜台北十九日電)台北市聯營公車除行駛於核定放寬的速限路段外,在市區道路行車速率不得超過每小時四十公里。北市府交通局稽查人員稽查發現大有巴士連續三個月車輛超速比率超過標準上限,除依公路法開罰業者新台幣九萬元,並吊扣信義幹線車輛一輛,為期一個月。

交通局科長陳銘祥表示,交通局每月抽查公車業者一成車輛的行車紀錄紙,查核違規超速情形,若超速超過四十五公里,違規車輛數又達百分之五以上,依公路法第一次罰款六萬元,第二次罰款九萬元。

陳銘祥說,交通局去年十一月、十二月抽查大有巴士的行車紀錄紙,結果都超過比例,今年一月再次抽查大有巴士307路及信義幹線的行車紀錄紙,超速比例依舊高於規定,因此,除依公路法開罰業者九萬元,另依該規定吊扣信義幹線車輛一輛為期一個月。

交通局強調,若業者於一年內四度被查獲超速情形,除依公路法加重罰鍰九萬元,另將吊扣違規路線或最高公里營收營業車輛牌照十輛,為期三個月,相關的稽查結果也將列入「台北市聯營公車營運服務指標評鑑」項目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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