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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董座遭兒子棄養 一狀告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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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4日訊】(據中廣新聞報導)俗話說「養兒防老」,但是,這句話再度被實際案例推翻!宜蘭縣籍一位曾經擔任警官和國內知名飲料公司董座的林老先生,十多年前把公司經營權交給兒子和媳婦,沒想到兒子媳婦先是私吞公司的資產和營收,之後又積欠「營利事業所得稅」一走了之,將積欠稅款留給林老先生清償;老先生走投無路,被迫回家鄉宜蘭投靠朋友。

日前,朋友過世了,老先生擔心以後生活沒有著落,向法院狀告兒子棄養;法院判決,林老先生的兒子媳婦每月得支付一萬兩千元生活費,直到林老先生過世為止。

狀告兒子媳婦棄養的林老先生,今年七十二歲。他感慨的表示,自己從骨盆腔到腳部一身是病,加上年紀大了,無法工作又沒有親人照料,快活不下去,才會一狀告上法院,請法官作主。

雖然法院判決兒子媳婦每個月得支付他生活費一萬二千元,老先生還是很擔心,他說兒子無情,他實在很害怕會要不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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