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林惟真綜合報導)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抽檢市售低價毛巾,13日公布結果,有高達51%的毛巾含有可遷移性螢光物質,消費者使用後可能引發過敏,而由台灣台灣廠商製造完全符合「織品標示基準」,且未檢驗出可遷移性螢光物質的毛巾,比例達73%,消基會呼籲消費者勿買來路不明的毛巾,愛用國貨。
去年4月曾經爆發中國製毛巾含有致癌物質,引發消費者恐慌;不到一年的時間,消基會抽檢市售毛巾,結果還是令消費者擔憂。
消基會昨天召開「螢光毛巾?!全台毛巾檢測發布」記者會。消基會在台北、台中、台南、高雄、花東等地區10元商店、雜貨店、五金行等地採樣78件毛巾,市價在10到40元,進行「螢光反應」、「吸水性」、「面積實測」及「毛巾質量」等測試。
測試發現,有40件、51%的樣品驗出含可遷移性螢光物質。消基會指出,在剛洗完澡,全身的毛細孔都處於張開的狀態下,如果使用含有「可遷移性螢光物質」的毛巾,螢光增白物質可能因「遷移」而造成皮膚的敏感,但是仍有廠商為了讓商品鮮艷、賣相佳而使用此物質。
調查還發現,有高達48件、62%的樣品不符合經濟部「織品標示基準」,沒有製造廠商名稱、地址、生產國別等標示。
毛巾吸水性也是評定毛巾性能的重要指標之一,但這次測試中也有23%的毛巾吸水性較差。
此次的抽檢結果顯示台灣製造的毛巾品質值得信賴。消基會表示,這次採樣的78件毛巾中,有15件完全符合「織品標示基準」,且未檢出可遷移性螢光物質的毛巾,當中有11件是由台灣廠商製造,比例高達73%,綜合比較顯示,消基會認為台灣製造的毛巾品質值得肯定,也建議消費者多用國貨。
消基會除了呼籲廠商盡量避免使用螢光增白物質之外,提醒消費者,以防萬一,毛巾買回後先清洗過後再使用。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