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16日訊】仍湊不出錢來 四人還押
〔自由時報記者劉志原、林俊宏/台北報導〕台北地院農曆新年前裁定力霸案王令一等十人共六億兩千八百五十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抗告,經高院發回更裁,台北地院昨再開庭是否羈押被告,王令一與王事展表示若交保,願配戴電子手銬,最後法官仍裁定十人共六億餘元交保,其中各獲一億五千萬交保的王令台、王令一、王令僑三兄弟及王又曾胞弟王事展,仍覓保無著還押看守所,18日起上班時間才可辦保。
北檢不服 將再提出抗告
北檢獲悉後表示仍不服交保裁定,強調王令一等十人均涉及重罪,有逃亡、勾串人證、湮滅證據之虞,將於下週一第二度提出抗告。
王又曾的兒子王令一還當庭爆料,指台北看守所內有三分之二收容人在吃抗憂鬱症及安眠藥,日前還有三個禁見房被告自殺,王令一說,自己在看守所內壓力很大,希望能交保,但獲交保後還是不會逃,因為逃亡和被羈押沒兩樣。
昨天開庭時,王家四名在押被告,均指責王又曾不該犯案,並強調自己曾在去年2月間赴港與王又曾見面,王又曾還問他們要不要一起逃,王令一等人說,最後決定回國面對一切,過去沒和王又曾一起逃,以後也不會逃,並希望法院降低交保金額。
王令僑還一度落淚,表示連累員工,讓他很過意不去,他說自己恨父親王又曾,但朋友告訴他,這是家族的共業,恨也沒有用,王令一強調,沒有被關過的人不知痛苦,而自己只是個卅三歲的小朋友,並沒有錢,連汽車都要自己貸款購買,一億五千萬元交保金太高。
王令一與王事展還一度表示若交保後,願配戴電子手銬,台北地院評議後認為,以交保及限制出境及每日向警局及每週向法院報到即可,仍裁定王令一等十被告共六億餘元交保,力霸會計處副總王金章等六被告因過年前已交錢辦保,庭訊結束即回家,王令一等四王家被告,仍籌不出六億交保金,還押看守所。
力霸案原有王令麟等十二名被告在押,僅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及東森得易購副總童家慶兩人未獲交保,兩人羈押期限將在3月10日屆滿,法官將另作裁定,因兩人觸犯重罪,依法可以無限期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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