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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所稅
【大紀元12月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邱燕玲/台北報導〕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審議政院版「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九條之二」修正草案,鼓勵製造業及其相關技術服務業之投資,公司自今年7月至明年底新投資創立或增資擴展者,得享五年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之優惠,最後與民進黨立委所提之「加碼版」兩案並呈送院會審查。
民進黨立委李俊毅等提出的「加碼版」,增列自九十七年7月1日至九十八年12月31日這段一年半期間,製造業及其相關技術服務業即使沒有新創設或增資,也可享有營所稅減半徵收。
對此,財政部回應指出,營所稅再減半對財政衝擊大;李俊毅則說,這部份稅收影響約五百億元,「若這對財政負擔有影響,那消費券八百多億、擴大內需幾千億影響更大」,他要求財主單位回去思考一下。
經朝野協商,決定政院版與李俊毅版兩案併呈送院會,並由黨團協商處理。
政院版「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九條之二」修正草案,主要內容為鼓勵製造業及其相關技術服務業之投資,公司自九十七年7月1日至九十八年12月31日新投資創立或增資擴展者,得享五年免徵營所稅之優惠。
此外,為避免個別投資案件租稅利益過大,另增訂投資計畫所產生的免稅利益,不得超過該投資計畫之投資總金額。
經濟部次長施顏祥答詢時表示,促產條例修正草案將增訂一般製造業可享連續五年免稅獎勵,只要能帶動投資、營收,評估整體稅收淨收益不降反增,會增加六十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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