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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視 應由全民來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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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陳曉宜/特稿 國民黨與公視戰火煙硝瀰漫,已經混淆真相,這場媒體自主的戰爭應分為三個問題討論。

第一、監督公視問題。戰火起於國民黨立委林益世想用預算審查權監督公視,使公視長期監督機制不完善被正視,這是林益世在此爭端上的「貢獻」。但大眾必須清楚認知,依公視法與公視成立的精神,政府和立委都無權,也不能以此干涉。

因為維護公視自主,不受政治力介入,是為維護最高民主價值。公視法載明,監督公視年度經費的單位是公視基金董事會,採行的是自我監督機制,如果要由立委或政府直接監督,法律何須規範由立院聘公正人士成立審查委員會遴選董事?

公視監督機制不足的真正問題是,董事會經常被執政黨把持,這也是國民黨這次要修法增加董事席次,令人質疑之處。而公視員工對經營團隊的監督機制和公民參與的全民監督機制闕如,這正是公視應積極改善,向全民負責之處。

其次、公視的管理問題。這是公視變成公廣集團過渡期的必然現象,但公視領導團隊無法平息內部員工怨氣也是事實,這必須靠勞資間互信協調解決,無法解決問題者,就該被董事會汰換。但若立委認為,有權以員工不滿領導階層為由,干涉公視自主權,那就大錯特錯。

第三、公廣集團問題未獲解決。從民進黨到國民黨執政,公廣集團問題在政策上、法理上都未獲明確共識。馬英九上台至今,對公廣集團的定位一直沒有完整藍圖,假如想要藉由政黨或國會多數席次之力,左右公視的自主,除了粗暴二字,還有什麼可以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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