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1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廖雪茹、黃美珠/連線報導〕新竹縣縣長鄭永金被控涉嫌在民國九十四年11月間,違法收受建商一百萬元賄款後核發竹東榮耀世紀建案建照,新竹地院昨以建商雖曾送一百萬到鄭家,但檢方無法證明鄭永金知情且確實收下這筆錢,鄭永金獲判無罪。地檢署表示,全案是否上訴,將等收到判決書後再研究。
鄭永金則透過縣府發出聲明稿抨擊少數檢調人員為績效辦案,他認為檢調辦案的程序與態度,還有很大的改革空間。
鄭反批檢調拚績效
本案包含鄭永金在內,共有十名公務人員被起訴,僅二人被判有罪。他們分別是:時為建管課技士的黃金球,因違背職務和因職務上行為受賄被法官重判,兩罪併處有期徒刑十二年、褫奪公權八年,且須追繳八萬五千元受賄賄款。
另一是時為縣府辦公室秘書的詹前通,因為侵占建築師陳智淵為了取得「文中三」規劃案而行賄鄭永金的20萬元,被依普通侵占罪論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經減刑改判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
合議庭表示,鄭永金獲判無罪主因在於檢方雖有足夠證據證明,京和建設在對外自稱是鄭永金堂弟的股東鄭雲森牽線下,確曾於九十四年11月11日晚間,用月餅禮盒送了一百萬元到鄭永金家,以求鄭永金儘速核發建照。但是檢方卻無法證明鄭永金知情京和建設當晚來訪的目的,也沒有查到一百萬元確實流入鄭的口袋。
本案除十名公務員外,另有五名建築業者被一併起訴,但因檢方所依據起訴的貪污治罪條例「依職務上行為行賄」罪嫌只罰受賄的公務員不罰行賄者,檢方後來撤回對業者的起訴。
合議庭指出,鄭雲森雖逃過貪污治罪條例的究辦,但他在外自稱是鄭永金的堂弟,替欲行賄鄭永金者牽線,全案也確實有送一百萬元到鄭永金家的事實,只是鄭永金並不知情也沒有收到,一百萬元下落不明。所以鄭雲森是否有詐欺或是侵占罪嫌,院方也在判決書中要求檢方另行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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