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大法粒子
關禁閉
2001年7月,我和十位堅定修煉的學員被禁閉在一個小間裏,長期被包夾守著,從不准出房門半步。從早上6點起床到晚上10時30分左右收監,一直坐軍姿,兩眼平視前方,直腰,雙手必須放在膝蓋上,不准閉眼,更不准說話,屁股不准離開凳子。
在不低於攝氏50度的高溫下,我看見功友李光清的衣服被汗水濕透從未乾過,而且還長滿了汗斑;功友黃麗莎全身長滿了疥瘡,奇癢難忍又不敢動手去搔,衣服上沾滿了血和黃水,後來黃麗莎被迫害致死。我們每天吃、喝、拉、睡都在裏面,平時連女同志用於方便的水都沒有,一星期才給一盆水,既要洗頭、洗澡還要洗衣服,給的一點水也只是走走過場而已。因氣溫很高,每天都會有好幾人因中暑而昏倒,警察每晚收監後都不敢關門。
「大法弟子為甚麼被邪惡殘酷的折磨,是因為他們堅持對大法的正信,是因為他們是大法中的一個粒子。」(《大法堅不可摧》)
直到9月我被調至9中隊,剩下的功友還在裏面煎熬著。不僅如此,還親眼目睹自己的同修遭受非人折磨而無能為力。如:和我一起關在楠木寺女子勞教所的法輪功學員祝霞(女,32歲),被勞教所七中隊隊長張小芳指使2名吸毒犯把祝霞的嘴用爛髒布塞緊,弄到沙石地上拖,拖到監控器位置時就放開又說又笑(怕被監控器看到),過了監控器又拖,這批人累了換下一批人接著拖。拖得祝霞的背部、臀部、腿滿是沙石,血肉模糊。張小芳見人不行了還不罷休,又換一種方式折磨,叫十幾名猶大一擁而上,扯頭髮的、吐口痰的、扯腳、扯手的、騎在身上打的,邊打邊罵都搞累了才算完,致使祝霞已無法站立。張小芳就叫醫生來挑沙石,根本無法挑出來,還要叫祝霞自己付高額醫藥費。
由於受到1年半多的非法勞教和整整10個月的連續3個洗腦班(即:郫縣、彭州、新津洗腦班)殘酷的迫害、非人的折磨,祝霞的身心受到嚴重摧殘,已被迫害得精神失常。其實,早在2003年9月被關押在彭州洗腦班期間她就已被折磨得出現幻覺、說胡話、精神失常,可惡人何元富仍不同意放她回家,繼續洗腦迫害,致使祝霞症狀加重,經常出現幻覺幻聽、不分晝夜的折騰、哭、笑、說胡話、打門窗、大小便弄得到處都是,蓋被子要把被套扯掉只蓋棉絮……。迫於外界壓力,惡人不得已於2004年4月2日才准許她回家。目前祝霞在家中生活仍然不能自理,全靠70歲的老母親照顧,同時祝霞的母親還要照顧祝霞在文革中被迫害成精神病的老父親和祝霞的一個不滿4歲的兒子。母親已被拖得身心疲憊,心力交瘁,難以支撐。她的丈夫王仕林也是大法弟子,現第三次被非法勞教關押在四川綿陽新華勞教所。
張鳳清(女,50多歲),不但被龍泉的警察非法罰款1萬多元而且還非法拘留好幾次後,又被非法勞教。在勞教期間,經常被7中隊隊長張小芳用電棍電,用抹布塞嘴,用繩子反綁在大樹上;長期像十字架一樣,背著門板,雙手分別吊銬在兩邊的窗台上。一次,被護衛隊的七、八個男警察按在地上,卡著脖子,致使她無法呼吸,差點失去生命;還有一次,被七八個人按住,有的按頭,有的按手、按腳,有的卡脖子、捏鼻子、捏嘴,被強行灌南瓜湯,南瓜卡在喉嚨裏,吐不出來咽不下去,又一次差點喪命。張鳳清於2002年5月左右才釋放回家,回家後不久(大概是2003年8月),因散發真象資料,又被非法綁架至郫縣看守所,後被強行輸入不明藥物,導致精神失常,根本無記憶,並且雙腿也被迫害得無法正常行走,於2004年1月左右才被放回家,至今也未完全恢復,卻又在家中被無端非法綁架。
還有很多人被獄警所指使的犯人或獄警,使用各種卑鄙、殘酷的手段折磨,有的在新年當天被護衛隊的幾個警察毒打後,綁在雨中罰站致昏死過去;有的被獄警指使吸毒的犯人拖進廁所灌帶血的衛生巾;有的被獄警指使的犯人強行扒光衣服站在鏡子前被羞辱;有的被獄警指使的猶大或吸毒犯用棍子毒打致昏死;有的被關水牢(用磚頭把門口堵住,室內裝水,強行把大法弟子按住坐在水裏),有的在被野蠻灌食時,牙床被撬鬆,牙被撬掉;在酷暑難當的勞教所裏,有的大法學員被毒打後,還要被迫背著厚厚的棉被雙手吊銬不能動;還有的被獄警用多根高壓電棍持續電擊;還有的30多歲的女學員被強行逼迫轉化,不從就遭體罰做800個下蹲,導致褲子撕裂屁股露在外面,體罰後1個多星期都無法行走,連上廁所都無法蹲下去……
通過一批又一批的法輪功學員用善心感化著獄警和犯人,不斷的給他們講著真象,讓很多警察都明白了法輪功不是像電視等媒體上所說的那樣,後來很多警察表面上對我們氣勢洶洶,私下裏就對我們說:「我們都知道法輪功學員是好人,但我們拿著別人(指江澤民)的錢,我們就像槍使一樣,別人叫我們幹甚麼我們就只有幹甚麼。」所以這些警察雖然也在迫害中犯了罪,但真正污衊大法、酷刑折磨、虐殺大法弟子、唆使警察犯罪的真正元兇是江澤民。
正念闖魔窟
9中隊是法輪功學員和吸毒犯的混雜中隊。在那裏,警察仍然安排兩個人包夾,每天都強迫聽攻擊大法的文章,仍然每星期一次強迫表態。我繼續講電視上以我的事例誹謗大法的顛倒黑白的報導,並把腿給他們看。吸毒犯聽後,都覺得法輪功太冤了,心裏明白,但不敢吱聲。
一天,胡幹事對我說:「鐘芳瓊,我覺得你這個人挺好的,就是不轉化,有甚麼想不通的嘛,不要鑽牛角尖了,轉化了好回家。」她就變花樣的找來已「轉化者」,三天三夜輪番給我做「轉化」工作。他們說:「你不轉化怎麼出去,難道你能從這裏飛出去嗎?」我說:「誰把我送來就誰把我接回去,因為做好人無罪。」警察說:「現在已說法輪功學員是反革命,凡是不『轉化』的,全部送新疆去開荒終身監禁。」我看見承受不了迫害而被「轉化」的學員陸續放回家,而不「轉化」的一個也沒有放,並且有的甚至超期一年。但我心裏明白──我要堂堂正正的做修煉的人,哪怕是槍斃我也得說真話,對得起師父,對得起大法,對得起自己的良心。我每天堅持背法,我每天除了背兩遍《洪吟》外,還把能背的40多首經文也堅持背兩遍才睡覺。
在大法的指導下,我正念闖出了魔窟。
2001年9月30日,是我非法勞教期超出整三個月的日子。下午3點左右,警察突然叫我收拾東西,我以為我要被轉至新疆去開荒終身監禁,便把所有的東西都帶上。走出二號門,便看見了萬年場派出所片區警察魏大平和辦事處的人,是開車來的,就知道是接我回家,便對送我出來的幹部說:「請你把我的被蓋帶回9中隊,我要回家不需要帶這麼多東西,魏警察也說人都坐滿了東西放不下。幹部說:「既然拿出來就不能拿進去。」喔!我明白了,若再把我的東西拿回隊上,其他大法弟子不就知道我回家了嗎?警察不就騙不了其他堅定的大法弟子了嗎?
走到哪裏都修煉
上車後,魏警察問我:「鐘芳瓊還煉不煉呢?」我說:「煉。」車上的人都嘲笑我還煉,「教訓還不夠嗎?該醒悟了。現在我們辦事處新調來一位李主任,回去慢慢給你說。」一路上,我就給他們講勞教所的警察如何迫害大法弟子、迫害我;大法如何的美好、神奇;電視、報紙如何栽贓、陷害法輪功,以及自古到今的修煉故事,請你們要明辨是非,不要上當受騙。一警察說:「把你送去勞教,不但沒有轉化,反而還越來越堅定了,現在反過來轉化我們,你也想讓我們和你一樣被勞教嗎?」我說:「被勞教的原因只因為說真話、做好人,你們覺得正常嗎?請你們靜下來好好想一想。」
晚上8點鐘左右回到萬年場派出所,我以為馬上就要把我送回家,可警察魏大平說:「所長已下班了,你就在留置室住一晚上,等明天所長來了再說。」我堅決說:「不,我要立即回家,我是自由的,我無罪為甚麼要把我關進去。」魏警察說:「沒有說你有罪,只是暫時住一晚上。」就這樣又強行把我推進留置室。
我獨自一人住在陰暗狹小的臭房子裏,陰森恐怖。凌晨,我開始煉功。到了上班時間,所長冉××帶著一個手裏拿著照相機的小伙子和來開門的魏警察一起到留置室。見到我便說:「人還挺年輕漂亮的,怎麼到了這裏還敢煉!」我說:「煉功人只要有時間,走到哪裏都煉。」他又說:「那你把你今天早上煉的功再煉一遍給我看看。」我就開始煉給他們看,小伙子便開始照相,也不知他們是不是想以此作為繼續迫害的證據。(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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