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1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余瑞仁、吳仁捷/綜合報導〕一場婚宴、3600元禮金,竟讓數十年情誼的同窗翻臉,雙方更對簿公堂!
40年同窗 email反目
桃園縣一名周姓男子去年底與女兒前往台北市晶華酒店,參加丁姓軍校同學娶媳喜筵、包了3600元禮金,丁某認為周的禮金不敷成本,寄送電子郵件給丁與其他16個同學,痛斥「樹沒有皮、必死無疑!人不要臉、天下無敵!」等,周某光火提出誹謗告訴,桃園地院昨天依妨害名譽罪,將丁某判處拘役40日。
這項判決丁某仍可上訴,如果接受判決,得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不僅辦喜筵蝕本,還得付出4萬元,更賠掉了數十年的同窗情誼。
判決指出,周某與丁某都年逾半百,40年前同窗就讀軍校,後來各自在軍職發展,但同學間聯繫往來密切,彼此間的婚喪喜慶都有互動,感情深厚。
去年底,已經從軍職退休的丁某娶媳婦,在台北市晶華酒店舉辦婚宴,親友與軍校老同學都收到丁某寄發的喜帖,喜宴當天前往參加,住在桃園縣且在軍方研究單位任職的周某也前往赴宴。
當天賀客盈門,丁某歡喜辦好喜筵之後,卻發現周某帶著女兒同行,且他曾告知周某筵席一桌花費2萬5300元,對方兩人卻只包3600元禮金,認為與每人底價顯不相當。
批不懂做人道理
丁某越想越不甘心,去年11月29日以電子郵件寫著:「我知道很多朋友會包大禮…他是唯一知道底價的人,還故意包3600元,似乎擺明就是要佔便宜!其實我虧600元也沒什麼了不起,…但『樹沒有皮、必死無疑!人不要臉、天下無敵!』…這種人連基本做人的道理都不懂,還要幫她『周XX女兒』作媒,豈不害人?」這封信不僅寄給周某,其他16名同學也都收到。
周某收到信件後,氣急敗壞向警方報案對丁某提出誹謗告訴, 並以電子郵件一一回覆丁某及同學說,「丁某強調包多少都沒關係,幾經考量,個人覺得不論在君悅,在圓山,或在自家門前辦桌,沒什麼不一樣,一律一人參加2000,兩人參加3600…」。
妨害名譽 拘役40日
檢方偵辦時,曾努力撮合雙方和解,周仍堅持提告,檢方最後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法官審理時,也一度送請調解,丁某也一度表示願意宴請周某與收到信的同學並當場道歉,但周不接受,法官只好於昨天做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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