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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高照芬台北二十七日電)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今天召開委員及諮詢委員聯席會第六次會議,會中通過政大教授曾巨威「賦稅改革目標、願景及稅制整合之研究」議題。
財政部長李述德會後轉述,曾巨威教授在參考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歐盟(EU)等國家近年的稅改經驗與發展趨勢後,提出台灣稅制改革理念與原則,並研擬「結構式」稅制改革的具體作法。
其中在稅改目標優先順序的選擇原則上,任一項稅改方案應兼顧所有目標為最優先考量;若稅改方案造成目標間的衝突,應另籌謀他項稅改方案的搭配,以求取目標間的平衡性。
若無他項適當稅改方案可資搭配,應另以政府支出或其他政策工具作為配套,以降低稅改方案的負面影響。
李述德說,為考量現階段的政府財政與所得分配狀況,稅改方案在做選擇時,宜適度加重財政平衡與稅制公平二者的政策權數。
另外,在稅改短期與長期目標的協調原則上,是以短期租稅政策與長期租稅改革相互搭配,不得「以短害長」妨礙長期租稅制度的健全發展;同時短期租稅政策需視經濟情況靈活調整,不得「以短支長」變成永久性的制度。
至於在稅改包裹改革的策略運用原則上,將受益者與受害者結合在一起,爭取社會大多數人的福祉;並將稅收增加與減少結合在一起,維持租稅收入的中立性;同時將租稅與其他政策工具結合在一起,兼顧政策目標的平衡性,並將行政與立法結合在一起,尋求民意代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