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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引發之高血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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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妊娠性高血壓約佔懷孕中之7%,但是這個疾病卻是造成產(孕)婦及周產期死亡率與罹病率的主要原因。

定義:

  血壓上升是妊娠高血壓最主要的症狀。一般來說,間隔六小時的兩次血壓測量都在140mmHg以上或是舒張壓高於90mmHg,或是與基準血壓比較,收縮壓上升30 mmHg或舒張壓上升15mmHg以上時,就可以診斷為高血壓。若有妊娠高血壓外加水腫或蛋白尿或兩者均出現,則稱子癇前症。這是美國婦產科學院的定義,也是國內最常採用的標準。

分類:

1. 妊娠高血壓:指因懷孕而引起的高血壓,一般是指妊娠20週後才出現或是產後24小時內出現的高血壓,並沒有合併水腫或蛋白尿,而且在產後十天內恢 復為正常血壓。
 
2. 子癇前症:指妊娠20週以後才出現高血壓,同時至少伴有蛋白尿或水腫的症狀之一時。蛋白尿是以24小時尿蛋白高於300mg為準。
 
3. 子癇症:指子癇前症患者出現有痙攣或昏迷症狀,同時必須確定沒有其他造成痙攣出現之病因者稱之。  

4. 慢性高血壓:如果在懷孕以前已經出現高血壓,或高血壓出現在妊娠20週之前稱之,亦或是妊娠姓高血壓在產後42天仍為恢復成正常血壓者稱之。  

危險因子:

1. 初產婦,有家族高血壓病史。

2. 高齡產婦(>35歲)。

3. 多胞胎、葡萄胎。

4. 孕婦有腎臟疾病或糖尿病、肥胖。

臨床症狀

  因為主要病變是全身性血管攣縮,而血管攣縮的結果,血液減少,故臨床出現以下幾項症狀:全身水腫、會噁心、嘔吐,頭痛、視力模糊、上腹部疼痛、血小板減少、凝血功能異常、胎兒生長遲滯或胎死腹中等。

醫療處置:

1. 超音波檢查和胎兒監測器,密切觀察胎兒情形。

2. 經觀察後血壓超過160/110mmHg,考慮予以用抗高血壓藥物幫助控制血壓及維持腎血流量。

3. 給予一個安靜的環境,採左側臥床休息並保持好心情。

4. 如果症狀未能獲得有效控制,則不排除考慮終止懷孕。

自我照顧方法:

1. 多攝取高蛋白質飲食,以補充從尿液中排出的蛋白質。

2. 多休息避免被打擾,保持愉悅心情,睡覺時應以左側臥為宜。

3. 按時做產前檢查,並聽從醫師指示。如果曾有妊娠高血壓之病史者更應該定
 期做產檢。

4. 自行監測血壓,可每天早晚各量一次並做記錄。

產後追蹤:

1. 通常降血壓藥會持續使用至產程及產後24-48小時。

2. 出院返家後,仍應有良好的睡眠與定時測量血壓,如果血壓仍維持在140/90mmHg以上,達三週之久,應至心臟內科門診持續追蹤治療。

3. 飲食方面應以高蛋白和低鹽清淡為宜。

結語:

  妊娠高血壓為一產科相當常見及嚴重的合併症,因為其具有相當比例的母體與周產期的死亡率及罹病率,希望能透過早期診斷、早期控制與治療,而達到「母子均安」。文/東元綜合醫院 護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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