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2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李開菊/高雄報導〕高雄市一位七十多歲肺結核列管個案的老先生,疑似因服用抗肺結核藥引起猛爆性肝炎死亡;家屬認為是衛生人員失職而申請國賠,遭衛生局以「申請理由不符」退回,家屬打算循法律途徑解決。
據了解,三民區一位老先生長期有呼吸系統疾病,去年8月底被檢測出罹患開放性肺結核,而被衛生局疾病管制處列管,轄區衛生所也迅速派遣都治關懷員與公衛護士接手協助治療,由個案從醫院拿回的藥交衛生所管理,再由都治關懷員定期到個案家中,督促患者用藥及督導查探病情是否改善等。
未料,10月初老先生因吃東西會嘔吐、體重減輕,以及肝功能指數異常而住進榮總,兩星期後病情惡化進入加護病房,11月初不治,死因疑似服用抗肺結核藥物,引發猛爆性肝炎合併肝衰竭所致;由於家屬質疑都治關懷員與公衛護士失職,沒有盡到監督、觀察責任,而透過高市議長服務處介入協助、提出國賠。
疾管處:可藥害賠償
疾管處長陳文財表示,都治關懷員與公衛護士只是一般行政人員,既然國賠被駁回,表示他們在行政上並沒有疏失;他認為家屬可尋求藥害賠償,疾管處願意從旁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