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2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彭顯鈞/特稿
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是依憲法賦予的職權,嚴肅而神聖,但藍綠陣營爭執不休的一張或八張大法官同意權選票之爭,不見捍衛憲法尊嚴的努力,卻只見政黨私益計算的角力鑿痕,意圖藉由不領票行封殺之實。
立院職權行使法明文規定,同意權之行使,「以無記名投票表決」,無記名投票的用意在排除投票人意志以外的干擾,過去立院經常出現「公開亮票」,對制度的不尊重,積弊已深。
這次,藍營主張以八張選票分別行使八位大法官的同意權,所謂「大法官任期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也只是藉口,主要還是在防止跑票;一旦區分八張選票,國民黨就可以要求黨籍立委只能領若干選票,其餘的不領,以確保封殺策略的執行成效,也把跑票可能性降到最低。
然而,「技術性操作」也許符合政黨利益,卻違反「無記名投票」的原理與精神,嚴重傷害立法院職權;難道藍軍立委真的甘心做為黨鞭揮舞的應聲蟲,只問立場不問學識,否決大法官提名人選。
大法官同意權的行使,竟然還牽涉到未能競選連任的泛藍立委,意圖挾此一機會要求陳水扁「封官」,出任下屆監委,居心可議,行徑可鄙;新任監委的產生,隱藏醜陋的政治利益交換,國會泛藍陣營多數主導的政治氛圍,似乎已到了不堪聞問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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