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12日訊】假冒戶政、檢警搏信任
〔自由時報記者顏宏駿/北斗報導〕歹徒連環套,婦人被騙一百廿萬元!詐騙集團鎖定一名羅姓婦人,由三名嫌犯分別扮演戶政人員、警官、檢察官等角色,取得被害人的信任,羅姓婦人一天內分三次領光積蓄一百廿萬元,當面交給另一名冒充書記官的歹徒。
警方表示,該詐騙集團手法非常大膽,竟直接與被害人面對面接觸,可惜被害人被騙得暈頭轉向,反而感謝歹徒,讓警方痛失逮捕歹徒的機會。
被害人羅姓婦人指出,上月廿九日,她接獲一通自稱戶政事務所電話,指其身分證遭歹徒張建明盜用,此人已落網,警方將與其聯絡,不久果然接到自稱彰化縣警局警官「王仁杰」來電,告知 她的帳戶被用來洗錢,她一時心急不知如何是好,反問對方該怎麼辦,這名警官表示,她可以先把身上所有帳戶提供給他,他會找承辦此案的檢察官「周士榆」打電話給她,羅婦就給了多家銀行帳戶。
羅婦說,不久就接到自稱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周士榆」來電告知,指她的帳戶確定被歹徒拿來洗錢之用,為保全現金流失,要她把所有現金提領出來,他會派書記官去拿並做廿四小時的「監管」動作,她不疑有他,即火速趕往郵局把存摺所有的現金領出,並與「書記官」約在北斗鎮卓醫院門口交款。
羅婦收到一張假造的監管單,但過了三天仍未見「官方」把金錢匯入其戶頭,才知遇到詐騙集團,趕緊赴北斗警分局報案,但為時已晚。
當面詐騙手法值得注意
北斗分局副局長陳榮吉表示,這件詐騙手法值得民眾注意,由於詐騙集團沒有給予人頭轉帳帳戶,讓被害人失去戒心,進而一步步落入其圈套。
陳榮吉指出,其實各地方法院檢察署通知嫌疑人、被害人、證人時,都會以郵務送達,除非時間急迫,由檢方開立傳票,才會經由司法警察快速送至當事人手中,因此,本案中歹徒用電話告知「監管」動作,被害人即應提高警覺,若交款時能與警方會同前往,就能將歹徒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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