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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湖飯店開發涉不法 台國產局:國有地處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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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三日電)花蓮縣鯉魚潭風景區「綠湖國際大飯店開發計畫」涉官商勾結弊案,其中國有財產局花蓮分處公務員疑涉低價賤賣國有地。國產局今天表示,國產局讓售花蓮縣綠湖觀光飯店開發案範圍內國有土地,一切合法。

綠湖國際大飯店開發計畫疑似官商勾結,開發案業者王桂霜為讓計畫案能順利完成,涉嫌行賄地方和中央官員和勾結相關銀行人士,全案在偵查終結後,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背信、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十四名官員和業者。

檢方調查,業者向相關主管機關申請價購國有地,而國財局花蓮分處主任江金郎等三名公務員,未經確實丈量和查估,以低價賤賣國有地,讓國庫損失新台幣4億7000多萬元。

國產局表示,綠湖國際觀光大飯店開發案是行政院1997年6月間核定「促進東部地區產業發展計畫」所列協助民間開發觀光遊憩設施計畫項目之一,範圍內國有土地的處理,經交通部觀光局審核,及報奉行政院核定依修正前國有財產法施行細則第54條第3項規定讓售給雙聯投資實業公司。

國產局指出,承辦本案國有土地讓售及估價的花蓮分處相關人員,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國產局表示,開發案範圍內國有土地,為花蓮縣壽豐鄉潭北段437地號等10筆,經花蓮分處參採附近土地合乎市場正常交易價格、座落區位、生活及商業機能、自然環境、交通便利性與都市區域計畫使用限制的影響土地價格等各項因素,予以查估合理市價,提經北區辦事處估價小組審核,及提報國產局估價委員會會議評定通過,並報奉審計部同意備查,完成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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