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iloveguava.com

東森集團案 王令麟被求刑28年

人氣: 5
【字號】    
   標籤: tags: ,

【大紀元8月13日報導】(大紀元綜合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東森案13日偵結,共起訴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等32名被告。其中,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被依違反政府採購法、證券交易法、銀行法、保險法、公司法、刑法詐欺、背信、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具體求刑28年。檢方指出,王令麟等人自1998年迄2006年底,掏空或詐欺金額達新台幣412億元以上,全案犯罪情節複雜、手法繁多,資金流向清查是主要偵辦重點。

依檢方起訴書,王令麟與潛逃美國的父親王又曾等人,共同掏空力霸集團資產新台幣379億元,王令麟另與東森集團幹部掏空東森國際公司資產約33億元,合計達412億元。

東森集團案共起訴32人,移送台北地方法院並案審理10人。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具體求刑28年。另外,東森慈善基金會董事長、王令麟妻子蔡雪卿(蔡咪咪)被檢察官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背信罪嫌起訴,具體求刑10年;東森媒體財務副總童家慶被依刑法背信罪起訴具體求刑16年;東森電視總經理張樹森具體求刑1年。

王又曾、王令麟掏空412億元

檢調偵辦力霸集團遭掏空案,懷疑東森集團也有不法情事,主動分案偵辦,由北檢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俞秀端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北機組今年6月14日發動搜索,6月17日聲押禁見王令麟等人。全案經過近兩個月偵辦,昨天偵結。

起訴書厚達432頁,起訴法條包括違反證券交易法、銀行法、貪污治罪管理條例、票據管理法、公司法、政府採購法、商業會計法、保險法,以及刑法(詐欺、背信、偽造文書罪嫌)等9種刑事等法律。

依起訴書,王令麟經營事業橫跨媒體、傳統產業、金融、保險及電信科技等事業,與潛逃美國的父親王又曾,共同掏空力霸集團資產新台幣379億元,王令麟另與東森集團幹部掏空東森國際公司資產33億元,合計達412億元。

檢方:王令麟犯罪手法繁多

檢方指出,東森案的受害產業遍及金融(中華銀行、力華票券、友聯產險及其他金融機構)、通訊(亞太固網)、傳統產業(力霸、嘉食化)及公開上市的東森國際公司,並有力霸集團虛設的68家人頭公司、東森集團旗下數十家公司參與,案件極為複雜。

王令麟與力霸集團創辦人王又曾犯罪手法繁多。在力霸集團部分,兩人長期投資無實際營運的小公司,虛列長期投資,並為這些小公司作背書保證;此外,兩人為力霸集團旗下小公司及東森集團旗下遠新等9家公司發行商業本票,購買這些小公司發行的公司債。

不僅如此,王令麟與王又曾以不實交易挪用友聯產險資金,且以東森集團與台力公司所作不實交易的發票,挪用中華商業銀行資金。

東森集團部分,王令麟以東森國際公司與嘉食化公司、鼎森公司、宏森公司、合興公司及旺群公司作假買賣、假交易,挪用東森國際公司資金,並以增資東森租賃公司、東凱租賃公司為名,挪用東森國際公司資金供王令麟個人使用。東森租賃、東凱租賃更利用不實售後買回交易,向銀行詐貸資金使用。

除此之外,王令麟以不實服務合約,將東森電視公司資金2,677萬元挪給蔡雪卿使用;而他在出售東森媒體股票時,隱匿訊息向小股東以低價購買股票,再高價出售,賺取高額價差。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