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鈞凱台北八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明定卡債族得經協商、更生及清算償還債務。不過對「自用住宅」條款未納入法條中,卡債族仍有不滿,表示這是「遲來不完全的公義」。
卡債族代表晚間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對債清法通過感到欣慰,也以掙脫身上信用卡枷鎖的行動劇,象徵卡債族終於可以有喘息的空間,卡債族代表並獻花給積極推動立法的中國國民黨籍立委徐中雄(台中縣)和台灣團結聯盟黨籍立委郭林勇(不分區)。
金融消費者權益監督協會理事劉寶成表示,這是一個遲來而不完全的公義,因為若早一點立法通過的話,台灣不用犧牲這麼多的債務人和他們的家屬,因為先前有很多的卡債族不懂如何跟銀行協商,也不了解達成協議後可有怎樣的還款空間,而選擇以結束生命等極端的方式面對債務。
法案雖然通過,但劉寶成說,卡債族心中卻高興不起來,因為這個法案並不完全,像保障債務人居住權益的「自用住宅」條款遭刪除,以及排除先前通過債務協商的卡債族進入更生,卡債族現在只能懇求法院未來能給予進入更生程序的卡債族一個重生的希望。
徐中雄說,債清條例是台灣社會目前迫切需要、且非常健康的法案,但面對的卻是非常不健康、體質不佳的銀行,並在銀行的財大氣粗下,卡債族屢被冠上「欠錢不用還錢」的污名。
難道法院會讓卡債族欠錢不用還錢嗎?徐中雄指出,對於高達五十多萬人的卡債族而言,債清條例的立法,並不代表可以馬上脫離債務的生活,而是透過六至八年的償債生活,能夠擁有一個退場的機制、一個重生的機會,絕對不是「欠錢不用還」。
徐中雄說,很多人會批評卡債族,沒有那個能力就不要去做那個消費,但事實上,絕大多數約七、八成的卡債族都是在不得不的情況下,才在當初銀行發卡審核不嚴的環境裡,利用信用卡度一天算一天,以致陷入以債養債的困境,這是整體社會應該面對、解決的問題。
郭林勇則強調,債清條例未能盡如卡債族的要求通過,雖不滿意但可以接受,因為法案本來就不求一次做到一百分,只要有六十、八十分,其他配套可以慢慢再來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