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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
【大紀元6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二十七日電)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有限合夥法草案,行政院長張俊雄說,將影響未來可以有限合夥組織型態經營者,約一萬四千多家,主要是創業投資業、影音產業、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等公司,對商業經營者有激勵作用。
行政院通過有限合夥法草案後,將送立法院審議,通過後可提供新的商業組織形態,供投資者新的選擇。張俊雄說,目前台灣的商業組織型態,只分為具有法人人格的公司,及不具有法人人格的獨資及合夥的商業,因應多元企業組織型態,通過有限合夥法草案,滿足投資者需求,相當有意義與價值。
草案明定,有限合夥應有一人以上無限責任合夥人,與一人以上有限責任合夥人組成,法人得為有限合夥的合夥人。
有限合夥應依法規定登記,未登記,不得以有限合夥名義,經營業務或有法律行為;經營依法需經許可業務的有限合夥,登記前應先經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