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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配偶
【大紀元5月2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羅添斌/台北報導〕中國配偶人數漸多,每年申請來台團聚人數已超過一萬三千人次,為避免中國配偶隱瞞病情申請來台團聚,政府決定加設「健康門檻」,中國配偶申請來台團聚,必須檢附中國公私立醫院合格證明,並經兩岸單位公證後才得來台。
第一階段 適用首次來台者
由於考慮到相關作業時間,陸委會、衛生署已決定在今年九月一日起實施這項方案,第一階段將適用於首次申請來台團聚的中國配偶,若仍發現在台的中國配偶有帶病來台情形,未來不排除將全面實施。
據了解,這項「健康門檻」措施,是經政府內部討論過後所做的決定,由於現行中國配偶申請來台團聚,並不需要提出健康證明,但國內醫療通報結果發現,有數起案件為中國配偶在中國染病,在未經檢疫情形下來台,卻在台發病,甚至引發傳染跡象。
防範疫病 無特殊政治考量
官員指出,這項「健康門檻」措施,主要是防範中國配偶罹患愛滋病、德國麻疹、活動性肺結核及腸內寄生蟲(如痢疾性阿米巴原蟲等),所必須進行的必要措施,純粹是從醫療健康著眼,並無特殊的政治考量。
根據最新規定,中國配偶首次申請來台團聚時,都必須檢附中國公立醫院、財團法人組織的醫院或公私立大學附設醫院出具、經中國指定的公證處公證,同時要送交我方海基會驗證合格的健康合格證明,內政部移民署才會依程序進行審核,否則一律要求補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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