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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申報
【大紀元3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慧真台北六日電)法務部政風司司長管高岳今天表示,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修正後,大幅擴大申報範圍及罰則,預估受影響公職人員達五、六萬人,法務部已成立專案小組,等總統公布後,將通函各機關就修改施行細則表示意見,並在六個月內培育種子法官,積極對公職人員進行教育宣導。
立法院昨天三讀修正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修法後擴大應申報財產的公職人員範圍,除將「政務官」擴大為「政務人員」,並將十職等以上機關首長,修正為各級政府機關之首長、副首長及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以上之幕僚長、主管。
新法也增訂對財產異常增加者處以罰款。凡必須申報的公職人員、配偶、未成年子女,財產增加總額逾全年薪資所得總額「一倍以上」者,若無合理說明,處新台幣十五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款。
管高岳說,現行應申報財產公職人員人數約三萬兩千人,修法後預估應申報人數將增加一倍,約五、六萬人,法務部已成立專案小組,就修改施行細則、財產申報表格等作為進行籌備工作,至今天為止,已召開兩次會議,待總統公布施行後,將在六個月內培育種子教官回到所屬機關進行教育宣導工作。
他指出,因本次修法涉及監察院、行政院、考試院,法務部將通函各機關,以及邀請監察院和考試院人員與會,就修改施行細則部分表達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