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慧真台北五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明訂司法院可依法設置智慧財產法院審判智慧財產權相關案件。司法院秘書長范光群表示,對法案通過感到欣慰,至於是否在今年三月成立智慧財產法院,他說,因尚有程序要進行,目前不太可能在三月成立,但將積極評估、進行籌設工作。
為進一步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司法院院會於去年二月間審議通過「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草案」及「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草案」,去年三月初送請立法院審議。
立法院今年一月三讀通過「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今天則三讀通過「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明訂智慧財產法院審判事務包括與智慧財產權有關的民事訴訟、刑事訴訟及行政訴訟案件,司法院可依法設置專業法院處理相關案件。
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明訂,智慧財產法院設置地點由司法院決定,並可視地理環境及案件多寡,增設智慧財產法院分院,司法院先前預定今年三月成立智慧財產法院,初步規劃為先承租板橋新站大樓的三個樓層作為暫時地點,長期的興建地點則將鄰近機場捷運林口站。
范光群表示,對智慧財產組織法三讀通過感到非常欣慰,將會積極籌設法院,因尚有租辦公廳等一定程序要進行,目前不太可能在三月籌設完成。至於是否有新的籌設時程,范光群說,將積極評估、進行籌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