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2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許敏溶、歐祥義/綜合報導〕能源危機以及二氧化碳排放減量,使得核能發電再度受到各國重視,原能會主委蘇獻章昨天表示,核電廠運轉執照更新或延役已是世界潮流,依現有法令,台電可提出核電廠運轉執照更新申請,原能會也著手進行審查準備工作,若台電提出申請,原能會也會依法審查。
此外,面對未來二氧化碳排放減量,核能發電勢必擔負起更吃重角色,除了核電廠延役的可能性外,台灣是否可能興建核五?
不會建核五
蘇獻章昨在原能會年終記者會上強調,興不興建核五決定權不在原能會,而是更高層級,但根據台灣對興建核電廠嚴格要求條件,「台灣不可能興建核五」。
倒是核一至核四的既有廠址,還預留可擴建核能機組的空間,像是核一、核四廠,可再興建二部發電機組,核二、核三廠更有可再興建四部發電機組空間,但決定權同樣不在原能會。
台電:明年大選後申請
台電表示,為避免引起政治紛擾,核一廠延長服役廿年案,將會在明年總統大選完才提出申請,同時核二廠也規劃延長服役廿年,整體安全評估將會在本週與核能研究所簽約,台電強調,目前無提核五電廠計畫,將以現有核電廠增設機組為優先考量。
台電指出,早在2005年就已著手核一廠延役前置作業,不過因為政府高層強力宣示「反核家園」訴求,使得台電一直採低調方式進行,怎知這兩年全球能源生態丕變,原油、燃煤等化石燃料價格大漲,凸顯核能發電的價值,現在提出核能一廠延長服役,時機恰到好處。
核一廠在一九七八年12月正式商轉,依據原能會核發運轉執照四十年,將於二○一七年屆滿役期,根據台電委託核研所與工研院完成的「核一廠時限整體安全評估(TLIPA )」,報告中指出,核一廠在原能會核定的四十年運轉執照期限到期後,現有相關原件應可再運轉二十年,這是亞洲國家提出該計畫首例,估計若核電廠延役取代既有燃煤火力發電,每年可減少七百三十萬噸二氧化碳排放。
台灣經濟部能源局則表示,能源使用排放的二氧化碳占台灣溫室氣體排放大約七成,為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將採行包括加強推廣再生能源發電、擴大天然氣發電及電價合理化等措施,估計二氧化碳排放量較基準情景累積減量,在二○二○年可較目前減少五千八百多萬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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