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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守國高雄縣三日電)被劃入高雄縣鳳山市第二十四期過埤市地重劃內的一百零六戶合法住戶中的三十多位代表,今天向縣議員王榮仁陳情指出,縣府以強硬手段強迫他們列入重劃區,必須負擔重劃費用。王榮仁強烈反對縣府鴨霸作法,將向縣府反映不得向合法住戶強徵重劃的相關費用。
自救會會長吳德霖表示,縣府於2004年四月前未將他們納入第二十一期重劃區,又明知後續必須重劃,卻發照給建商建屋出售,購屋者認為縣府同意發照是合法房屋,怎料縣府卻在2006年三月劃入第二十四期重劃區,並公告禁止產權移轉、設定扺押,造成住戶貸款不得轉貸,任由銀行提高利率,增加住戶痛苦指數。
他表示,縣府要求每家住戶需繳納重劃費約新台幣十五萬到二十萬元,2006年八月十日他們陳情時,縣長楊秋興承認縣府有作業上的疏忽。
他拿出縣府2004年九月二十二日發給建商翰林建設公司函「本建築用地不屬本府辦理之過埤市地重劃區範圍,毋須繳納重劃費用。」,並表示如今要求住戶繳納重劃費,難道縣府是圖利建商,欺騙無知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