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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內政部:低收入戶數增加非貧窮現象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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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佳霏台北九日電)台灣內政部今天表示,低收入戶數及人口數增加的原因有自然增加及修法效應,並不是貧窮現象惡化,而被救助人口的增加,正是政府承擔照顧弱勢責任的具體表現;行政院已整合各部會資源訂定「弱勢家庭脫困計畫」,並開辦「1957福利關懷專線」,讓民眾不再求助無門。

報載全台低收入戶逼近九萬戶,讓貧窮像瘟疫,蔓延城鄉無差距。內政部澄清,低收入戶數及人口數的增加原因有自然增加及修法效應,並不是貧窮現象惡化。

內政部說,自然增加是因最低生活費每年隨平均消費支出調整,而平均消費支出每年在成長,使最低生活費也相對提高,形成低收入戶每年自然成長趨勢;修法效應則是九十四年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實施後的效果呈現,這次修法主要是在排除民眾申請救助障礙,擴大照顧弱勢家庭接受政府妥善照顧。

內政部統計,到去年九月三十日止,台閩地區計有低收入戶八萬六千七百零二戶、二十一萬一千九百七十五人,佔全國戶數比率為百分之一點一七,較九十四年度同期增加百分之四點二九;佔全國人數比率為百分之零點九三,較九十四年同期增加百分之二點六八。

內政部說,對低收入戶的認定是按家庭總收入分配全家人口低於平均消費支出百分之六十的最低生活費,且家庭財產未超過公告標準的規定。平均消費支出部分,台灣省自八十九年的一萬四千零五十五元增加至九十四年的一萬五千八百四十八元,台北市自八十九年的兩萬兩千一百四十七元增加至九十四年的兩萬四千八百零二元,高雄市自八十九年的一萬五千九百三十一元增加至九十四年的一萬七千八百四十六元,連帶使最低生活費也逐年相對提高,形成低收入戶每年自然成長趨勢。

內政部指出,低收入戶的增加主要是與國家福利政策條件寬鬆或嚴謹及執行運作相關。政府近年擴大照顧弱勢政策,逐步放寬審核條件,並在九十四年修正社會救助法以排除民眾申請障礙,這些都是低收入增加的原因,並不是貧窮現象惡化。

內政部表示,行政院已訂定「弱勢家庭脫困計畫」並整合跨部會及地方政府資源積極推動,藉由急難救助、就業輔導、職業技能訓練、創業理財、短期小額貸款、醫療照顧、就學輔導、人身保護、法律扶助等措施,救苦救急,以使弱勢者能逐漸自立自強、脫離貧困,達成政府照顧弱勢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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