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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費公帑
【大紀元1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明宗台北二日電)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黃偉哲今天說,政府機關透過中央信託局與廠商簽訂的共同供應契約,採購物品或電器用品,價格可能比市價高,政府採購有價差黑洞;中信局購料處經理俞何雄回應,中信局與廠商訂定的契約規定,若廠商以較便宜的價格賣給其他單位,政府可要求比照辦理或退差價。
黃偉哲(台南縣)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表示,以某特定廠牌冰箱為例,中信局的共同供應契約價格是新台幣九千兩百元,大賣場售價卻只要七千一百九十二元;再以某廠牌電漿電視為例,共同供應契約價格為六萬九千九百元,但市價卻只要五萬五千九百元,售價差了一萬元。
他說,政府統一大量採購,理應有很強的議價能力,若民間賣場的採購議價能力都優於政府,可壓低價格,他擔心政府採購是否可能隱藏價格黑洞,浪費公帑。
列席記者會的俞何雄指出,中信局代表政府機關,與廠商簽訂採購契約,往往是一年只招一次標,若價格在招標完後往下調降,契約中規定,若廠商以更優惠的價格賣給其他單位,政府可要求比照辦理或退回差價。
他表示,有時政府的採購價格較高,與採購條件不同可能有關係,包括廠商提供給政府的保固、維修或運送等服務可能較賣場賣給民眾的條件好,價格才比較高。
公共工程委員會企畫處副處長蘇明通說,政府會派人到賣場、上網比價,並直接洽詢廠商,一旦發現同種商品,廠商以較優惠價格賣給其他單位,政府可要求比照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