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方旭台北五日電)媒體報導,空軍一號護航機任姓飛官拍下軍機護衛空軍一號照片,被女友貼在個人網頁而外流,引發各界關注。空軍司令部今天下午發布聲明指出,由於護航任務確屬軍事機密,飛行員已涉觸犯洩密刑責,將移送軍事檢察署依法辦理;至於任姓飛行員則停飛並調離現職。
空軍司令部也表示,對任姓飛行員女友個人行為引發社會爭論,深感遺憾;聲明並指出,空軍全體官兵絕對嚴守行政中立原則,空軍司令部也針對花蓮基地主官及政戰主管,檢討領導與管理責任。
至於戰機護航照片到底是否屬於機密文件?空軍司令部說,依據國家機密保護法,需相關部門逐級會商後審認。同時本案雖屬飛官女友個人行為,但未經許可自行摘用的照片,若經審認具機密等級,空軍也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空軍司令部也說,任姓飛官個人情緒受到身心壓力影響,基於飛安顧慮等因素,暫時讓他調離現職,將等到本案相關刑責釐清為止。
空軍F16戰機前天為總統專機出境護航,飛行員在戰機上拍攝照片,意外出現在私人網路部落格。版主自稱是飛官女友,並諷刺這是「老鷹送青蛙」,造成轟動;但昨天上午消息傳出後照片已撤掉。
林郁方:飛官拍照不違法 空軍勿開罰
(中央社記者王家俊台北五日電)空軍擬懲處拍攝總統專機照片、遭女友上網公告的飛官。中國國民黨籍立委林郁方今天說,任姓中尉行為不構成違法、違規,空軍切莫為了討好總統陳水扁才開罰。
林郁方(台北市)發布新聞稿表示,任中尉拍照地點在外海上空,不是「要塞堡壘地帶法」所規定的禁止攝影地區,且照片中「空軍一號」及F-16戰機早已見諸媒體,不能視為洩漏軍事或國防秘密。
他說,依照「國家機密保護法」,機密認定需符合相關準則規定事先核定。該張照片在「事前」未依法定程序被核定為機密,空軍司令部就不能在「事後」以洩密罪懲處。
林郁方說,空軍司令部政戰主任劉翼天已證實,任中尉是應長官要求拍照作為隊史資料,才攜帶相機,而空軍事前並未命令該員不得與親友分享照片,事後就不應該小題大作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