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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部︰大考中心恐涉偽造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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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黃以敬、王貝林/台北報導〕大考中心爆發主管領取雙薪且擅改設立章程,將捐助五億元的教育部排擠在捐助者名單之外,教育部長杜正勝昨日不滿地指出,無論「捐贈」或「捐助」,教育部以納稅人的五億元公帑資助大考中心成立運作是事實,大考中心如果私下刪改捐助名單,恐涉及「偽造文書」,教育部將徹查有無程序不周之處。

教育部預計今日召開專案會議,將再發文要求大考中心儘速修改捐助章程,恢復教育部為捐助單位,而且主任、副主任支領雙薪問題須檢討,必須減薪或相對減發月退金額,否則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

杜正勝強調,無論捐贈或捐助,大考中心既是教育部公費資助成立,就須比照其他公費法人機構,主管年齡不能超過六十五歲,且領取公務月退金的兼職人員薪資,也不能超過一個月三萬兩千元規定。

董事會改組 教部代表將增為3人

針對教育部捐助五億元、公私立大學捐助一千多萬,大考中心現有十八席董事,教部代表卻僅占一席,杜正勝也質疑,這根本不成比例,不符社會期待,更欠缺合理性與合法性,大考中心必須接受官方監督。據了解,教育部已協調大考中心達成共識,年底大考中心董事會改組,教育部代表須增為至少三位。

教育部社教司及高教司昨說明,教育部今年4月及7月兩度去文大考中心,要求依據立法院決議,月退公教人員兼職政府捐助法人機構,主管人員不能超過六十五歲,月薪不能超過三萬一千兩百元,必須改正目前中心主任簡茂發(六十六歲 )、副主任李鐘元(七十二歲 ),不僅支領雙薪,且在大考中心月薪二十萬及十五萬,遠遠超過標準。

教育部這項要求,卻遭大考中心以「非教育部捐助單位」打回票,才發現八十八年大考中心就已修訂捐助章程,將捐助單位改為私立大學校院,教育部及公立大學全被刪除。

人事行政局昨強調,自去年起即將立法院決議轉知各部會及所屬基金會,退休人員不得再有領雙薪的行為,各部會也依查處情形陸續處理。

為人師表 應做出正確示範

記者黃以敬/特稿

大考中心出現高階主管領取高額雙薪,甚至爆出捐助五億元的教育部,竟被排除在捐助單位之外,其中不僅凸顯出大學校長學者退休後領取雙薪的道德瑕疵問題,也顯見教育部對於公費捐助欠缺管控。

無論是捐贈或捐助,大考中心的成立及運作,確實是來自教育部五億多元的基金孳息及衍生經費,無論雙方如何詮釋法令,大考中心都應接受納稅人及公務監督。

長期以來,凡是只要大考試務出現問題,不是大學聯招會與大考中心互踢皮球,就是教育部出面代為受過,大考中心的作為早已備受詬病。

此次大考中心拒絕配合改正主管領取雙薪的問題,更顯示其早已不受公務單位監督管控,過去十多年的歷屆部長以及主管司處,都難脫失職責任,更應全面徹查接受捐助單位的人事及薪資結構。

此外,公教人員領取月退,卻又兼職準公務基金領取高額雙薪的問題,其中有不符法規的爭議,也有大學校長及學者的態度及道德問題,遭點名主管,甚至大考中心董事會的十數所大學校長,誰不曾「為人師表」?都有必要說明表態。

經常高談台灣社會欠缺「道德教育」的大學校長及教授們,此次會作出什麼示範?百萬學子及社會,都在睜大眼睛觀察。

李鍾元:依法行事 無圖利問題

〔記者謝文華、黃以敬/台北報導〕教育部質疑財團法人大學考試中心基金會修改捐助章程不符程序,造成主任、副主任等六名公職退休人員長期坐領雙薪,恐涉嫌「偽造文書」。副主任兼發言人李鍾元表示:「不能接受。」

大考中心主任簡茂發、副主任李鍾元澄清,大考中心是基金會下的一個單位,他們都非董事會成員,不可能故意暗搞條文圖利自己,這是法律爭議的問題,最後法律認定為何,他們一定遵照。李鍾元說:「我自認在私人機構服務、領薪水,問心無愧!」

李鍾元強調,教育部是在基金會設立之後才陸續捐助了五億元,八十二年基金會設立時的一千萬元基金,確實沒有教育部給的半毛錢,但因當時趕著籌設,也來不及修改捐助章程;八十八年法令修改,教育部要求董事會必須符合「事實」原則修改捐助章程,最後修改的內容也都報教育部,並有官印為證,教育部怎麼能推說不知情?

李鍾元另表示,早在今年3月召開的董事會上,即決議通過新增兩席董事由教育部推介,並非外界所言拒絕一事。

大考中心秘書韓蒲茵昨出示當時報給教育部核定的捐助章程修改內容,及法院裁定書,兩份文件載明第十六條修改為「本會設立基金總額共新台幣一千萬元整,由私立大學暨獨立學院共同捐助。本會依法完成財團法人登記後,得繼續接受捐贈。」

韓蒲茵指出,當時報給教育部的會議紀錄上只列了第九、十八、二十條條文有修正,是因這三條是教育部要求一定要修改的所以特別註明,其他修訂的十二條條文在附件上也都清楚列出原條文、修正條文的對照表。

不過教育部社教司表示,修訂章程的範圍應與捐助單位無關,大考中心送教育部備查的會議紀錄中,未提及要刪改第十六條捐助單位名稱一事,只在附件對照條文中列出,教育部人員因此疏漏,大考中心涉有修訂程序不周,及送官方文件不夠翔實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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