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iloveguava.com

胡志強黨職併公職案 不起訴

人氣: 2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8月2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去年台中市長選舉期間,台中市長胡志強被告發「黨職併公職」詐領退休金一案,台中地檢署偵結不起訴,檢方認為胡志強表面在英國留學十年,實際上是國民黨派駐英國聯絡員、書記及黨務督導員,這段黨職併入公職核計退休金,符合當時考試院的互相採計要點。

檢方說,該要點有「黨國不分」之虞,事後考試院也已廢止該要點,但依法論法,胡志強罪嫌不足。

留英十年 仍兼黨職

胡志強在英留學十年,攻取博士學位,雖無公職身分,可是他從新聞局長退休,以該十年是從事黨務工作為由,提出在「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總社」的在職證明,併入政務人員公職辦理退休,銓敘部據以核發胡志強退職金,此舉引發質疑,行政院秘書處將相關資料移送檢調單位,民進黨黃英傑等當時的市議員候選人,則出面告發胡志強涉有偽造文書、詐欺等罪嫌。

胡表示他從國民黨海外幹部第一期訓練班結業,六十四年9月派駐英國,當時我國與英國無外交關係,在英也沒有大使館或代表處,國民黨要求他以學生身分申請入英簽證,他的工作是聯絡僑胞、照顧留學生、與中共駐英勢力對抗,國民黨每三個月寄一張美金匯票當作薪水,直到七十四年回國擔任國立中山大學副教授為止。

法律不溯既往

檢方調查,依據國民黨黨工在職證明以及歷年年終考績資料,證明胡在英期間確實擔任國民黨職。檢方說,依六十年考試院公布的年資採計要點,確得將「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總社」專職人員轉任公職,及核敘職等,合併計算退職金年資規定等權宜措施,考試院在七十六年12月廢止該「互相採計要點」,但法律不溯及既往,胡志強並未違法。

林佳龍:證明胡為職業學生

〔記者林相美、蘇永耀、唐在馨/綜合報導〕和胡志強競選本屆台中市長選舉的民進黨中央黨部秘書長林佳龍昨天說,台中地檢署的不起訴處分書清楚指出胡志強職業學生的身分,是黨庫通往國庫的最佳案例,這種「黨即國家」,大開方便之門,難道不應追訴。

林佳龍說,現在黨主席馬英九過去在美國留學時,也透過主編「波士頓通訊」為黨工作,到底國民黨培植了多少職業學生,有必要擴大調查。

林佳龍前天在民進黨中常會上發言,表達追討國民黨不當黨產,也必須涵蓋「人的部分」,這類將黨職年資併入公職年資的威權時代作法,也必須納入一併追討。這項看法也獲得中常會的同意。

林佳龍說,如同行政院已決定在8月底停止對卸任閣揆的禮遇,民進黨也要求考試院方面,應對這類在國民黨時代才有的黨職併公職情形,進行檢討。包括:有多少人曾適用等,都應向社會公佈。

對於不當溢領退休金案未被起訴一事,台中市長胡志強昨表示,他本來就沒有溢領退休金。

(http://www.dajiyuan.com)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