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十日電)嘉義水上鄉台 82 號東西向快速道路去年九月間發生一起超車傷人案。不過,刑事警察局偵四隊一組最近偵辦發現,全案都是傷者陳姓男子自導自演,陳嫌有產險理賠專業知識,事前高額投保,自殘目的是為了詐領高額的保險理賠金。
偵四隊一組今年二月底接獲檢舉,指發生在去年九月十日晚間十時四十五分,嘉義縣水上鄉台82號線東西向快速道路上一起肇因超車傷人案件,疑有詐領保險金。根據四隊一組會同嘉義縣警察局水上分局調查傷者陳姓男子(五十五歲)說法,對方四人因超車擦撞將他攔下後,持刀砍傷左小腿逃逸。
不過,專案小組偵辦後發現陳嫌描述案發過程有諸多疑點,發現家住北縣三峽,平日以開計程車為業的陳嫌是一家產物保險公司委任承攬員,深諳保險理賠事宜,另外積欠華南商業銀行等八家銀行卡債共新台幣一百六十八萬元,無力償還。
偵四隊一組指出,陳嫌案發前陸續向安泰等十家(其中兩家已解約)保險公司投保高達新台幣九千一百九十萬元的高額意外險;再預謀以下南部參觀民宿經營為藉口,選定嘉義縣水上鄉台82號線東西向快速道路二十七點六公里處,以自殘再謊稱被人攔車砍傷為由,意圖詐領高達三千零五十萬元的殘廢保險金。
嫌犯雖否認犯行,但專案小組抽絲剝繭調閱陳嫌電話通聯,以及台南縣、嘉義縣警局110報案勤務中心與嘉義縣市消防局119救護中心報案錄音檔交叉比對;並請教當時送醫的嘉義聖馬爾定醫院主治醫師,針對陳嫌就診情形實地模擬演練,同時詳細勘查案發現場各項跡證結果,發現陳嫌當晚向110報案遭砍傷時,除有人證證明當時並未受傷,且時間與通聯紀錄不符。
另外,辦案員警指出,陳嫌左腳腳踝早已被鋼釘施以手術固定無法移動,領有保險公司二年的失能保險理賠金(前後全部理賠有三百多萬元)。這次左後小腿被砍傷,並不會影響未砍傷前行走機能,研判陳嫌為詐領鉅額保險理賠金而自殘。警方昨天逮捕陳嫌到案,全案訊後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