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郭美瑜台北二十二日電)北投纜車爆發弊案,外界對台北市政府多所質疑。市府今天表示,市府雖是纜車開發案主辦單位,但「纜車」構想沒有問題,是內政部營建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審核發照的「山上站」素地發生問題,至於應否環評,應由環評主管機關環保署決定,市府在纜車開發案已善盡把關職責。
市府認為,內政部官員涉入北投纜車弊案,市府卻無端捲入,下午由新聞處長羅智成、工務局長莊武雄召開記者會向外界說明。
莊武雄表示,北投纜車原是陽管處為解決陽明山的交通問題提出的構想,一九九八年時任市長陳水扁與營建署決定纜車路線由陽明山國家公園延伸到台北市區,原則採BOT方式開發,並由台北市政府主辦。
不過外界認為北投纜車開發面積九點八公頃,規避十公頃必須環評的標準,莊武雄說,開發案實際面積為九點六五公頃,是經過經濟效益評估而定,市府不需為了環評多開發不符效益且荒蕪的地區。
至於外界質疑為何國家公園內可興建「研習住宿設施」及「溫泉遊息設施」,莊武雄說,市府二OO五年四月公告的BOT招商並無這兩項設施,內政部營建署於去年五月十二日公告北投纜車個案計畫時新增兩項,廠商在去年六月三日向內政部遞送投資計畫書。
莊武雄也說,北投纜車開發案需不需環評,市府報請主管機關環保署,不過環保署於二OO一年函示,開發面積未達十公頃不須環評,上週才又告知開發案必須環評。至於去年新增「研習住宿設施」及「溫泉遊息設施」項目,開發案需不需要環評,必須由環評主管機關環保署決定,不過,環保署遲至上週才告知需環評。
莊武雄說,雖然北投纜車爆發弊案,不過廠商仍須依約在明年六月底完成纜車工程,至於BOT廠商能否興建「研習住宿」及「休閒旅館」,視環評是否通過而定。
由於市府是北投纜車開發案的主辦機關,外界認為市府未負起管理職責,市府則強調,一切依法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