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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市九日電)涉及雲林縣林內鄉焚化爐工程弊案的前雲林縣長張榮味,被雲林地方法院判刑十四年,張榮味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今天改判無罪。
台南高分院今晚表示,涉及林內鄉焚化爐弊案的張榮味,去年被起訴判刑,高分院今天已改判無罪。另外,一審被判五年的顏嘉賢及被判十一年的陳河山,也改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