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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良
【大紀元5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九日電)前交通部次長周禮良被控自市府捷運局離職轉任高捷公司顧問,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高雄地方法院今天開庭審理,傳喚周禮良及七名證人進行交互詰問,周禮良指出,福康文教基金會等三筆共八十萬元款項,分別是受託研究經費及探病慰問金,並非檢方所指的轉任高捷顧問薪資。
周禮良2004年九月間辭去高雄市捷運局長一職,同年十一月收受福康文教基金會支付的六十萬元,同年十二月周禮良住院期間,高雄捷運公司董事長陳振榮及副董事長陳敏賢當時前往探病分別致贈十萬元慰問金,檢方認為,這八十萬元是周禮良轉任高捷公司顧問的顧問費,依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罪嫌將周禮良起訴。
高雄地院傳喚包括前高雄捷運公司副董陳敏賢、現任總經理范陳柏等七名證人,進行隔離訊問,釐清案情。
蒞庭檢察官為證明周禮良收受的八十萬元是高捷顧問薪資,從這筆錢怎麼給、何時給,包括經手人,還有文書流向都仔細訊問。
其中,陳敏賢出庭應訊說,這八十萬元其中二十萬元是探病慰問金,當時周禮良因病開刀住院,高捷公司所致贈的慰問金,另外六十萬元則是由他以福康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名義,贊助周禮良的研究經費。
陳敏賢表示,高捷公司聘用顧問須經由董事會公開同意,不能私下任命,因此周禮良並不是高捷公司的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