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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毛港遷村 廟宇漁筏安置問題懸而未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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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十七日電)高雄市政府已趕在去年底開始發放紅毛港遷村補償費,截至目前已有六千戶完成土地點交,要分批領錢;不過紅毛港地區尚有數間宗祠、神壇未安置、漁筏養殖業待補償,應付遷村戶強烈要求,政府還要額外支出近十億元,市府將專案簽報行政院定奪。

都市發展局長陳添進今天指出,紅毛港已有百分之九十三的安置戶申請多元配套安置方案、百分之六十四居民申請遷村補助費、超過百分之七十的所有權人申請房屋補償差額救濟金,遷村工作進度快速、高效率,居民都感滿意。

美中不足的是遷村戶中有六間神壇、宗祠尚未安置,負責人強烈要求市府一定要比照廟宇的安置標準,給宗祠及神壇五百三十六坪的安置土地,負責人還要求分配的土地不能劃歸「宗教保存區」,應以住宅區認定。都市發展局對於有爭議部份,將尋求民政局的協助,協調解決安置。

另外遷村戶中的漁業、養殖戶相關漁船及漁筏的補償,市府遲未處理,居民希望市府從優補償,大多數漁民要求舢舨、漁筏每艘以一百二十萬元收購,並核發輔導轉業金一百二十萬元,也就是每艘船隻予二百四十萬元補償費,都發局估計二百七十艘漁筏、船隻要六億元補償金,市府不敢逕為允諾遷村居民,同意簽報行政院裁示。

另外佔據公有土地的的遷村戶也加入爭取補償的行列,數百戶佔用公地戶也表達長期居住在紅毛港的委屈和不平,希望市府基於人道、平等原則,比照遷村補償條件,給予遷村居民一個交代。

都發局對於這些棘手的提案已同意專案報院處理;至於仍有少數安置戶因繼承案、特殊因素、異議案,無法順利於各項安置方案截止日前辦理登記者,代理市長葉菊蘭同意延後受理日期,讓所有遷村戶都得到最好的安置。

「紅毛港自動搬遷補助費自動搬遷救濟金及自動遷出獎勵金發放基準」規定安置戶向市府申請登記配套方案起三個月內向高雄港務局申請,因部分安置戶可能無法配合期限內完成申辦,葉菊蘭已同意將期限改為向市府申請登記配套方案起六個月內向高雄港務局提出申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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