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反對黨人徐順全被判藐視法庭必須坐牢
【大紀元3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康世人新加坡十七日專電)在新加坡下屆大選選戰氣氛濃厚之際,新加坡民主黨秘書長徐順全因涉嫌藐視法庭,今天被法官判決有罪,必須坐牢一天,且必須在今天下午五時前繳交六千新元(新台幣十二萬元)罰款,若不如期繳納,將坐牢七天。但徐順全的律師拉維表示,徐順全可能無力繳交這筆罰款。
徐順全因涉嫌誹謗新加坡前總理、現任國務資政吳作棟和內閣資政李光耀誹謗,遭法院判決有罪且必須支付五十萬新元(新台幣一千萬元)名譽賠償金。
但由於徐順全無力繳納,高等法院二月審理徐順全遲遲不繳付賠償金案,判決徐順全破產,徐順全在法庭上指責司法制度不公正也不獨立,結果遭總檢察署提出告訴,指他藐視法庭。
昨天高等法院首日開庭審理本案,徐順全列舉過往新加坡反對黨人士遭控案例,同時引述一些國際組織對新加坡司法制度的批評,證實自己的言論不構成藐視法庭罪,結果和法官針鋒相對,徐順全並曾一度情緒崩潰,在法庭上哭泣。
開庭結束後,審理本案的法官賴秀珠表示,「我認為徐順全博士的言行,已經藐視法庭。」
法官雖在昨天保留判決,讓徐順全與律師今天有答辯機會,但仍在上午判決徐順全藐視法庭,必須坐牢一天,同時在下午五時以前繳交六千新元罰款,如果不繳,則要坐牢七天。
但是拉維步出法庭時表示,徐順全應該無力繳交這筆罰款。
由於本案在大選前夕審理,且牽涉到新加坡的司法獨立與否及政治自由度等議題,因此吸引大批反對黨活躍份子、律師、國際法院與國際特赦組織人員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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