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1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朱俊彥、余雪蘭/綜合報導〕檢警昨日破獲台灣歷來最大的跨國洗錢集團,嫌犯透過在台灣設立公司及境外子公司,經由與第三國公司進行三角貿易方式,為犯罪集團不法所得洗錢抽佣,從中獲取暴利。
檢警調查,此一跨海洗錢集團於八十九年於台北市設立華源昌公司,協助網路簽睹、六合彩、詐騙、擄鴿、擄車等勒索犯罪集團,將不法所得匯入該公司帳戶後,進行洗錢。
檢警調查,洗錢集團先在海外虛設公司為買家,虛設公司名義上再透過華源昌向位於英屬維京群島的虛設供應商亞曼尼公司購買電腦、電子零件等貨物,再由華源昌匯款給亞曼尼公司,亞曼尼則由落網的網路簽賭與六合彩組頭盧伯賢的許姓妻舅擔任負責人C
這些犯罪集團先將詐騙所得金錢匯入兩百多個人頭帳戶,在經過交叉轉帳匯入由許志棟擔任負責人的華源昌商號,許志棟再假借三角貿易,將這些錢匯給亞曼尼公司設於香港的帳戶,最後犯罪集團再從亞曼尼公司相關各帳戶境外提款,完成洗錢程序。
警檢指出,此一跨海洗錢集團抽佣比例仍待調查,但兩嫌短短幾年內,即能在台中市一口氣買下二戶總值超過四千萬元的豪宅,可知其暴利驚人。
173億支票可能是簽注賭金
〔記者吳世聰、余雪蘭、陳麗珠、蘇金鳳/綜合報導〕檢警在盧伯賢住處查扣一七三億元各行庫支票,檢警推測這些錢可能是民眾簽注的賭金。
檢警研判,盧伯賢可能擔心資金如存放銀行,一旦東窗事發會在最短的時間內遭查扣,因此將資金兌換成銀行支票,而且支票便於攜帶、藏匿及運用,但昨天檢警突然搜查,讓盧伯賢措手不及,全部遭到查扣。
檢調查扣的一七三億元各行庫支票中,多數為台灣銀行支票,就是俗稱的台支,意指其他銀行在台灣銀行開立戶頭後,所簽出來的同業支票,因為銀行一定有錢存在台銀的營業部,所以一定會兌現,由此更顯出該集團洗錢的規模驚人。
一般支票則和台支不同,一般支票乃指民眾或公司先在某家銀行開立支票存款戶頭,銀行發給支票,但持有這類支票能否兌現,端視開票者信用而定,如果支票到期不能兌現,俗稱跳票,一般人戲稱這種無法兌現的支票叫芭樂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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