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鄭州黑社會砸搶 公安強姦幼師
【大紀元3月1日訊】(大紀元記者韓涵採訪報導)2005年11月7日在河南省鄭州市,三位自稱黑社會者砸毀傳銷業者蘇智威的辦公室(兼住家用),把他打傷並搶走現金9700元,以及商品價值17000餘元。此案報警交鄭州市公安局派出所處理,打砸搶者和派出所辦案民警徐長寶與李樂熟悉,徐長寶說那不叫「搶」。
11月17日下午2點30分許,民警李樂傳案發現場唯一目擊者文春霞到戰友賓館門前見,說要談案情結果。兼職傳銷業者並從事幼教工作20多年的文春霞在坐車時,李樂讓她中途下車,他開著一輛帶警燈的警車把她拉到賓館旁一個家屬院。文春霞問為何不去派出所說,李樂說上樓談方便;上樓後,20出頭的李樂強姦38歲的文春霞。
文春霞向省公安廳督察總隊報案,督察總隊指派公安局督察大隊辦理,督察大隊指派公安局刑偵大隊受理,由丁大隊長負責。再轉到刑偵支隊,由四五十歲的黃科長辦案,她說:「你這號人我見多了,誰知道你還和誰發生過關係,你不要偷雞不成蝕把米,小心告你誣告罪等等。」文春霞回了幾句,黃要打人,但給旁邊的人拉住。
公安的邏輯 要瞌睡勁好問話
當天下午6點蘇與文到刑偵支隊,一直到第二天早上4點多,辦案人員不讓文春霞喝水,不讓吃飯,連上洗手間也要許可,且有專人監視,多次謾駡、強行翻文春霞隨身帶的提包。凌晨兩三點時,文春霞打瞌睡,說道:「我瞌睡了,能否休息一會?」辦案人員說:「要的就是你這瞌睡勁。」
文春霞問:「為什麼不讓受害人去犯罪現場指認?」辦案人員說:「已去過了,是李樂的哥哥領著去的。」文春霞為此感到費解。
然後此案移交到另一刑偵大隊隊長叫李保彥的專案組辦理,他接手後,不問強姦的事實和過程,而是反覆去問那些強姦案以外的事情。如:當天都與誰見面了,都與誰通電話了,說話的內容是什麼,多長時間等等。
公安強姦之後 要求私了
這一起案子,有李樂的精液與鄭州市第一人民醫院提取的陰道分泌物,有文春霞留在被強姦現場的物品,鄭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卻讓她做測謊實驗。文春霞與蘇智威去諮詢懂法律的人,認為刑偵支隊的做法是在給李樂找開脫。
文春霞嘆道:「一個膽大包天利用人民公安職務之便,公然強姦民女的惡徒,為什麼得不到應有的懲處?為什麼鄭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公然包庇他?」
案發兩天之後,李樂的媽媽給文春霞、她的親屬、單位領導打電話,要求私了。蘇智威與文春霞給紀委副書記兼督察大隊長段發祥明確表態:「我們一定按法律程序走,絕對不私了,你把國庫賠給我們也不要。」段發祥宣布李樂被刑事拘留。
李樂被拘留兩個月左右,在農曆年的前幾天就放出來,而蘇智威辦公室遭搶砸一事則沒有文字立案,也無任何處理結果。
投訴論壇遭封 海外幫忙發帖
刑偵支隊表示:「這個事我們不管了,你告到哪兒,最後還得鄭州市公安局解決。」這期間刑偵支隊多次到文春霞單位騷擾,並說打電話給她卻不接,被別人盜號。蘇智威說:「我們為了聯繫方便,這個號24小時開機,所以又再講瞎話。」
1月26日下午4點,文春霞在住家附近走路時,讓李樂撞見了。李樂上來威脅,要求她把強暴案撤訴,否則家裡將付出幾條人命的代價。還說:「我關係硬的很,沒上過警校都能幹公安,你告了這個長時間得到什麼了呢?省省勁兒吧。所有幫過你的人,我都要報復,我身邊還有一幫黑社會的老大哥罩著。」
記者在2月28日下午打電話到河南省公安廳督察總隊(0371-6588-2890),沒人接聽電話。打到刑偵大隊李保彥大隊長、鄭州市公安局紀委副書記兼督察大隊長段發祥(0371-6962-0201)也都沒人接聽。
蘇智威2月18日在河南商都信息港「實話實說」的欄目發帖,過了6小時公安打電話威脅他,並幸災樂禍的說:「你的帖子被刪了。」當時有3000多個點擊,400多人回覆被撤,再發時連帳號都被封。國內有不少人去慰問他們,海外有幾十位來自美國、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香港的留學生去電,主動幫忙發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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