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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產婆借名置產 售地被課1.4億贈與稅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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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曾接生過副總統呂秀蓮的桃園地區92歲名產婆姜謝好,20多年前借用陳姓友人名義購買6筆農地,6年前出售得款1億6000多萬元分別贈與兒女,財政部認為此舉涉及贈與情事,課處她7400多萬元贈與稅,並因逾期未申報加重一倍罰鍰,共罰她1億4800多萬元贈與稅及罰鍰。

姜謝好提行政訴訟敗訴

姜婦不滿,提起行政訴訟,昨日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罰款與賣地款兩者比例之高,相當罕見。本案仍可上訴。

姜謝好的丈夫姜能源生前是知名的外科和婦科醫師,兩人於民國44年結婚。姜婦於69年間借用陳姓友人名義購買桃園縣龜山鄉6筆農地,89年1月15日出售得款近1億6500萬元。

姜婦將該賣地款中的1億5500多萬元存入其子名醫姜君武名下4家銀行戶頭內,另外,952萬元則交由長女姜雅華存入其帳戶。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查出姜婦有贈與子女事實,共課處她贈與稅及一倍罰鍰共1億4800多萬元。姜婦向財政部提起訴願被駁回後,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姜婦主張,6筆農地是69年間購得,並不屬於行為時舊民法第1013條所規定為她所有的財產,依舊民法第1017條規定,即屬於其夫姜能源的財產,財政部見解有誤。

法官認定土地信託登記

但法官認定,姜能源已於76年去世,訴訟的6筆農地雖登記在陳姓友人名下,屬「信託登記」性質,土地返還權屬姜能源全部繼承人所有。

此外,陳某78年5月8日立有同意書,記載陳某名下的該6筆農地出售給姜謝好,而且所有權人為姜婦,足以認定姜家其他人均拋棄繼承的請求權,繼承權由姜婦一人享有,故法官昨日判決姜婦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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