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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鴻禧
【大紀元12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瑞弘台北二十一日電)國務機要費案中擔任公訴檢察官的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張熙懷赴中國遭到質疑,凱達格蘭學校基金會董事長李鴻禧今天對此表示,「有些檢察官和中國關係密切」,還導遊中國學者專家旁聽台開案,「令人不知如何是好,驚訝之外還是驚訝。」
對總統夫人吳淑珍在台北地院審理國務機要費案庭訊不支就醫,審判長蔡守訓四度要求吳淑珍回庭應訊,李鴻禧批評「這種法院實在太不人道」,但竟沒看到司法院、法院院長表示意見,反而有法院院長基於對憲政了解,主張暫停審理國務要費案,卻遭司法院告誡,令人感到意外。
他指出,憲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總統任內除了叛國罪、內亂與外患罪,所有的刑事訴究都禁止,所謂的刑事訴究,包括不可以傳訊、偵查、起訴,甚至要總統作證人都不可以,而吳淑珍沒有公務員身分,要判她貪污,必須要有共同正犯,這樣的起訴是很大的鬧劇。
李鴻禧表示,司法是民主憲政的基礎,憲法五十二條規定不可以傳訊偵查與干預總統的職權,這是基本的知識,卻有檢察官「講一些沒有常識的話」。
凱達格蘭學校日前舉辦「憲法第五十二條總統刑事豁免權之憲政問題探討」座談會,凱校彙整會中發言內容,集結出版「捍衛總統職權─憲法第五十二條真義之探討」一書,下午舉行記者會,並邀請台灣教授協會會長何清人、台灣智庫研究諮詢委員汪平雲、世新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吳煜宗與法國巴黎第五大學政治學博士王思為共同座談,由李鴻禧主持。
為立法院民進黨團草擬總統刑事豁免權聲請釋憲文的汪平雲指出,國務機要費是總統行使職權核心,不是司法可以隨便干涉,因此他才針對總統職權上的行為,提出永久豁免權,目的是保障國家憲政,絕非外界所稱的帝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