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默籲實行購物回扣管制
【大紀元1月4日訊】(大紀元紐約訊)近年來﹐很多商品出售都有一項所謂的回扣(Rebate)優惠條件﹐也就是顧客將一份Rebate表格填寫之後郵寄到廠家或經銷公司﹐數週甚至數月後會收回50元至100元不等的退額﹐這樣如果原價500元的商品﹐回扣100元﹐顧客等於只付了400元。紐約聯邦議員舒默 (Charles Schumer)認為這種做法有欺騙民眾的性質。因此呼籲聯邦貿易委員會制訂政策予以管制。
回扣聽起來常讓顧客覺得是個不錯的買賣﹐許多人因此買了東西事後卻並沒有拿到所許諾的回扣﹐有的時候﹐寄出的表格如石沉大海﹐時間一久也忘記了。等想起來也無從查起﹐只好不了了之。
舒默指出﹐有許多提供回扣條件的公司就象批發商一樣﹐把回扣作為推銷的手段批給零售店。有一家甚至公開在廣告上表示只有百分之十的用戶會收到回扣。
針對這種現象﹐舒默致信給聯邦貿易委員會﹐建議制訂一系列規定﹐包括給消費者至少30天的時間郵寄要求回扣的表格﹐並且規定提供回扣的廠家或公司在60天之內付款﹐用帶有明顯標誌的信封給用戶郵寄商品回扣支票﹐並且給用戶提供廠家的聯絡方式方便用戶查詢回扣處理過程。
舒默還忠告消費者保管好所有收據和印有UPC代碼的產品包裝盒﹐並且留一份回扣申請表格的副本。(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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