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十一日電)屏東縣政府統計九十四年受理消費爭議案件數,繼九十三年為倍數增加後,九十四年再度呈現成長趨勢,申訴案件有三百六十九件,相較九十三年成長約一成,消費糾紛中以房地產最多。
屏東縣政府消保官程俊表示,消費爭議經由消保官與消費者、業者三方協議折衝後,平均約三分之二的案件能獲得圓滿的解決,消費者也因此不用大費周章上法院打官司。
九十四年申訴案件中,前五名分別是房地產類六十一件、電信網路類四十九件、金融保險類四十六件、文教類四十二件、藥妝美容類三十七件。其中,房地產類異軍突起,由去年四十件排名第四攀升至今年六十一件居冠。
消保官程俊表示,房地產類申訴案件多數為沒收定金及品質瑕疵問題,因此這類案件的激增,推測與去年房地產景氣復甦交易較熱絡及降雨量特別豐沛有關;而電信網路類糾紛,則多為業者資訊揭露不清楚造成費率爭議及線上遊戲盜用帳號問題。
由於不動產買賣金額動輒數百萬至千萬元,對民眾的權益影響甚大,因此,程俊特別呼籲消費者買房子前,不要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依規定消費者有五天的契約審閱權,也就是簽約前消費者有權要求先看契約內容五天,先冷靜想清楚、看明白再決定是否簽約。
程俊表示,業者不得拒絕或要求先付定金,否則即違反公平交易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可處五萬元至二千五百萬元罰鍰,而廣告 DM 的內容包括建材配備在內,甚至設計藍圖,都可視為契約的一部分,消費者可要求一併裝訂於契約書內,萬一建商廣告不實要上法院打官司時可做為呈堂證物。
農曆年節將近,民眾採辦年貨的需求大增,程俊特別提醒消費者,儘量不要購買來源不明的散裝產品,店家的信譽及產品包裝標示是否清楚,是維護消費權益的基本保障,尤其製造地、進口商地址、成份、有效日期等要件缺一不可。
程俊表示,行政機關在年節前將主動出擊,包括衛生、財政及建管公安等單位將加強年貨、菸酒類製品及賣場公共安全的查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