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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勞案 高市勞工局兩基層承辦人員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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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二十七日電﹞偵辨高雄捷運公司泰勞仲介弊案的檢調專案小組,今天傳喚高雄市勞工局三科股長郭耿華、職員蔡枳倩調查,認為兩人承辦高雄捷運泰勞引進業務涉嫌製造不實公文書,對高雄捷運公司「放水」,沒有嚴加把關,偵訊後,晚間分別諭令新台幣十五萬元及五萬元交保。

高雄捷運公司於民國八十九年提出泰勞申請,在政府九十年凍結外勞引進之前,但勞委會直到九十二年才以專案核准開放高雄捷運泰勞。

不過,高雄捷運公司依規定須先刊登廣告徵求國內勞工,高捷的廣告當時刊登在很少人曾聽聞的「皇家時報」,且刊登天數僅十天,未達規定的三十天,並據以向高雄市勞工局以招不到本國勞工為由申請引進泰勞,郭耿華及蔡枳倩當時涉嫌對高捷刊登徵才廣告「放水」,並偽造不實查核資料,致使高雄捷運公司得以順利申請泰勞。

勞委會規定引進外勞須先在一家國內新聞紙刊登徵求國內勞工求才廣告,但沒有限制新聞紙的條件,確定召募不到勞工才能申請引進外勞。

勞工局長方來進晚間為部屬叫屈說,高捷當時申請引進泰勞案,基層人員做得相當辛苦,也相當繁忙,難免會有查核疏失,檢調不積極查辦「上面」該辦的涉案人士,找基層承辦人員「開刀」,實在不公平,此舉也打擊基層承辦人員的士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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