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郭美瑜台北二十一日電)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今天公佈台北法曹評鑑結果,以公訴檢察官評價最高,其次分別為法官、偵察檢察官,律師分數最低。
這份由法官、檢察官、律師彼此監督評鑑的問卷調查報告指出,公訴檢察官獲得八十二分的最高分,其次為法官八十一點二分,偵察檢察官八十點一分,律師分數最低,得七十八點四分。
民間司改會董事長陳傳岳表示,民眾面對司法程序的第一個對象為公訴檢察官,因此感受最深。刑事訟訟新制實施二年,法官中立聽訟角色強化,表現普遍受到檢察官與律師肯定。至於律師欠缺專業訓練,也無院檢龐大行政資源可用,表現殿後。
陳傳岳說,希望「律師法」儘速通過,以提升律師執業品質,維持司法運作。
這次調查針對民國九十三年二月一日至九十四年一月三十一日,曾在台北地方法院、台北地檢署參與過刑事審判與刑事查案件的法官、公訴組檢察官、偵查組檢察官與律師,共發出三千八百八十八份數問券,總計回收八百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