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國大陸社會群體性抗爭事件分析
【大紀元8月29日訊】今(2005)年6月中旬,中國大陸河北省定州,廣東省東莞、湛江,山西省大同、陽泉,安徽省馬鞍山,遼寧省本溪,黑龍江省雞西,江西省九江等地,相繼發生了數百人以至數千人有組織的暴力抗爭事件。
一、中國大陸步入「風險社會」
當前中國大陸社會正處於社會轉型時期,在這一巨大的變遷過程中,中國大陸社會也正式進入一個「風險社會」,甚至「高風險社會」。
中國大陸「風險社會」的形成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型過渡時期,未能協調有序進行,兩種模式的交雜增加了社會風險成本,再加上缺乏成熟有效的市場經濟管控機制及社會責任監督機制,都是造成社會風險增大的原因。去年9月3日,北京中國青年報引述由98位專家學者組成的課題組調查報告指出,中國大陸在2010年前後可能進入「危機多發期」。課題組組長丁元竹教授說,總體上看,社會危機(如城鄉貧困問題、失業問題、農民工問題、缺乏基本生活保障問題、教育危機等)、經濟危機(尤其是金融危機)、環境危機是最受關注的3類問題,而最可能出現危機的領域依次為社會、金融、經濟、就業。近期以來,中國大陸各地不斷發生的各種群體性事件已經在相當程度上印證了渠等看法。
二、群體性事件發生的頻率、規模均不斷增加
近10年來,中國大陸群體性事件的發生頻率及參與人數、規模均呈現不斷成長的趨勢。據統計,從1993年到2003年,中國大陸群體性事件數量由1萬起增加至6萬起,參與人數也由70萬增加至300萬。中共公安部長周永康在7月5日於北京舉行的全國政協常委會上指出,去(2004)年一年中國大陸出現抗爭事件高達7萬4千多起,參與各種示威和抗議活動者僅農民即多達3百萬人。
今(2005)年以來至6月12日,全中國大陸共有92個地區發生了341宗有組織的群體性抗爭和規模性武裝抗爭事件。其中萬人以上的17次,5千人以上的46次,千人以上的120次;傷亡1,740人,其中死亡102人;公安、武警、地方幹部傷亡484人,其中死亡55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約人民幣340億至400億元。
今年6月27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召開了全國省級黨政負責人電話會議,中共國家副主席曾慶紅在會上通報:2004年以來,中共中央每天接到的衝突通報平均120宗,最高時每日達230多宗(2002年每日平均60宗,2003年每日平均80多宗)。在部分地區,矛盾積聚、激化,當地的管治基本失控。曾在會上指出:河南省、河北省、廣東省、安徽省、山西省、黑龍江省、湖南省、湖北省、江西省、重慶市、陝西省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等地情況最嚴重。
三、近期群體性事件頻生的主要原因
1.徵用農地問題
去(2004)年第十六期北京半月談雜誌發表一篇題為「徵地侵權為何屢禁不止」的文章指出,近年來,中國大陸各地違規違法徵占耕地、損害農民切身利益,已成為群眾反映最為強烈的焦點問題。中共國土資源部副部長鹿心社說,中國大陸徵用農村用地普遍存在補償標準過低的問題,有些土地徵用每畝僅8毛錢。徵地補償費按土地年產值計算,但1畝地1年產值不過數百元,即使加上10倍,也是很小的補償數額;且徵地後無法解決失地農民就業問題。
中國社會科學院「2004-2005年社會形勢分析與預測」課題研究指出,目前中國大陸因農地徵用導致失地的農民高達4千萬人左右,同時又以每年約2百萬人的速度增加;但是地方政府對失地農民的就業安置渠道越來越少,使他們成為新興的、最困難的社會群體,矛盾衝突也因此而生。
2.積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中國大陸內地的「民工潮」從1980年代中期以後一直持續到現在,每年約有9千萬農民離開土地進城打工或經商。農民工的社會地位低落,在城市沒有戶口,不是正常居民;同時,農民工收入普遍偏低,中國大陸學者調查發現,流動民工每月淨收入在5百元人民幣(約新臺幣2千元)以下的民工,佔全部民工的83.7%,其中每月淨收入不到4百元人民幣(約新臺幣1千6百元)的民工佔了66.3%。此外,農民工薪資經常有被拖欠情形,官方的調查發現,截至去(2004)年底,全國民工被拖欠的薪酬約有1千億元,若要追回這些欠薪,整個社會須付出至少3千億元的成本。中國大陸全國總工會前(2003)年12月在8個省向民工發出8千份問卷,結果發現,4成8民工曾被拖欠工資。由於農民工工資偏低,工作時間長,加上中國大陸各地拖久工資的現象相當嚴重,民工抗爭等糾紛不斷傳出。
3.城市民房拆遷問題
中國大陸各地為擴大招商吸引外資,許多地方大肆圈地或任意拆屋浮濫興建工業園區,嚴重剝奪居民的房屋所有權和居住權,拆遷糾紛因而持續不斷。
4.貧富差距與城市失業問題
「中國社會科學院」去年12月中旬發佈「2005年社會藍皮書」報告指出,失業及貧富差距擴大已成為一股社會動亂的誘因。報告顯示,去年城市居民收入差距的擴大趨勢未能獲得有效遏制,預測2005年最富有的10%家庭與最貧窮的10%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將超過8倍,財富集中在少數人的情況也會日益明顯。報告亦指出,目前中國大陸每年城鎮新增勞動力達到2千4百萬人;但每年新增的就業崗位最多僅9百萬左右,勞動力供大於求的矛盾十分突出。
中國大陸當前存在嚴重的貧富、城鄉及東西差距,即所謂「三差問題」。失業、貧富差距擴大衍生社會不平等的問題,廣大貧民產生「仇富」心態,社會積累的對立情緒,隨時可能衝擊社會穩定。根據國際衡量居民收入差異狀況之「基尼係數」指標,人均家庭的收入若達0.6以上,就可能出現動亂,目前中國大陸「基尼系數」已達0.561,中外學者都曾警告說,中國大陸的貧富差距已經到了誘發「民亂」的程度。
5.貪腐與幹部素質低落問題
中共官僚的貪腐普遍化和執政能力的嚴重不足,是造成中國大陸農民反彈、抗爭四起的最主要原因之一。中共國務院總理溫家寳在6月14日的國務院會議上指出,大多數抗爭事件及其惡化,是有關部門及領導的官僚在政策上、執行上出了問題,另搞一套;「哪裡受官僚欺壓,哪裡就有抗爭,這是一條規律」。公安部長周永康亦承認,發生規模抗爭事件的主要原因是有關部門違法,侵犯了群體利益,群體為了爭取應有利益而得不到保障,才自發組織起來抗爭。
中共官僚的腐敗案件不斷出現,高官貪污腐敗已經從生活腐化型,發展到貪婪攫取型,地方基層幹部以權謀私、貪瀆腐化,而農民權益受損後,卻缺乏正當管道反映意見,長久壓抑的結果,就導致近年來發生許多農民進京上訪或者包圍地方政府與官方單位的抗議事件,其至演變成暴力抗爭。多數的示威抗爭事件或多或少都與政府施政貪腐無能有關,地方政府和企業幹部正在考驗中共當局的執政能力。
6.民間維權意識的甦醒與升高
當前中國仍是官權太強大而民權太弱小的獨裁秩序,貪污腐敗和兩極分化愈演愈烈,無法善待民間的利益訴求和政治異見,也就談不上為社會提供表達訴求和釋放不滿的合法渠道。政權不斷製造罪惡和不公,已經從負面喚醒了民眾的權利意識,民眾對強權製造的不公正的無奈忍受和對公正的饑渴,不斷累積動亂的能量,不讓表達導致怨恨累積。中共新華社所屬雜誌半月談指出,囿於法治發展滯後,人民申訴無門,以致除群眾抗爭之外,「上訪」漸成為群眾申訴的主要途徑。據統計2004年中國大陸計有1千6百多萬人次到中央和各省市上訪、申訴不平。國家信訪局接待上訪、接受申訴727,440人次(件),最高人民法院接待上訪113,625人次(件),國務院隸屬部委接待上訪554,195人次(件),全中國大陸省一級政府信訪局和政法機關接受上訪、申訴14,891,650人次。地方政府為免問題曝光,甚至派出官員到中央信訪機構攔截,阻止冤民上訪。
中國大陸近期的社會騷亂事件表現出一項新特點:政府與社會不公常是其引爆點。騷亂事件的直接起因可能比較單純和偶然,例如交通事故或者一般民事糾紛,然而事件卻很快發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有專家認為,這種現象表明中國大陸社會中弱勢群體多年來積壓的對失業下崗、貧富懸殊、官員腐化、搬遷補償不足、投訴無門、治安惡化等的強烈不滿,藉此找到了渲洩的機會。當民間權利意識覺醒之後,個人性和群體性的民間維權運動,每天都在中國大陸各地不斷出現。頻發的民間維權事件,將是後極權時代的新興力量。
四、中共被迫面對問題
中共國家主席胡錦濤在今年6月24日舉行的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提高建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能力的專題研討班上,提出「為了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要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群體性事件」,顯示群體性事件已經成為目前中國社會轉型過程中政治矛盾的焦點。胡在出訪俄羅斯前夕召開的中央政治局會議上再度強烈的表示:當今工作重中之重、急中之急,就是克服危機,為構建和諧社會而開創條件。胡警告說:如果再掉以輕心、喪失時間,勢必不用多久,就會發生動亂,造成政局動盪。
為了應付層出不窮的社會示威抗議與聚眾暴動事件,去年11月28日,中國大陸30多個城市的市長及相關部門官員等到廣州,接受「應對突發事件和危機處理」的培訓。該培訓由中共國務院新聞辦及「中國市長協會」共同主辦,目的就是要幫助各級地方官員提高危機應對能力。
對於聚眾抗議事件,中共的作法是鎮壓與疏導並重,依循「先定調、續鎮壓、再究責」的程序,以去年10月發生的四川漢源事件為例,中共中央先將其定性為中性的「大規模聚集事件」,接下來運用明顯而有效的「鎮壓機器」,威懾抗議民眾、封鎖抗爭地區,再透過宣傳部門管控媒體,要求各級報刊不得擅自報導有關蓄意爆炸、暴動、示威及罷工事件,由新華社統一發稿,將有關新聞就地封鎖,避免引發連鎖效應。
依矛盾激化程度與對政局影響大小,中共中央另外分別針對城市、農村地區訂定5級內部通報制度,去年6月更發布最新的處理方式和時限(遊行、示威、請願活動30人以上者,12小時內向省級部門報告備案,48小時內向中央遞交報告,並要有初步原因檢討;1百人以上者,須24小時內向中央報告;5百人以上者,須12小時內向中央遞交報告,省、市有關領導人要親自到現場瞭解、勸導、處理;5千人以上者,須在2小時內向中央報告,之後每2小時遞交發展情況報告,省、市主要領導人要親到現場瞭解、勸導、處理。讓中央得以迅速、全盤掌握事件進展狀況。
五、社會動盪與中共政局未來發展
中共當局目前仍然是以處理危機的心態面對民眾層出不窮的群體性抗爭事件。全國政協常委翟泰豐指出,中共現行處理社會矛盾的體制、機制,不能適應當前形勢發生的要求。為此渠建議建立國家、省、市3級社會矛盾預測、評估、化解機制,將群體性事件消弭於未萌期。中共中央有關部門正研議提出加強處理群體性事件的工作機制建設,包括矛盾排查機制、信息預警機制、應急處置機制和責任追究機制。
然而中國大陸內部社會動盪的根本原因,是在經濟發展不斷提升的過程中,因為制度性的因素造成利益的重分配存在極大的不公平,人民的「相對剝奪感」隨之而起。加上新社會提供的社會保障不足,人民在無力保衛自己的權利、上訴無門,和公部門之對話管道不存在的情形下,只有走上抗爭與暴力洩憤一途。
這些示威抗爭事件正考驗著胡、溫的執政能力,如何具體有效整頓貪污腐敗的幹部系統,以及如何減輕農民的負擔,是解決群眾抗爭的首要之務;如何化解社會中不斷擴大的不公平現象則是中共當局必須進一步思考解決。
細繹中國大陸群體性事件的發生原因不難發現,引發中國大陸民眾群集抗爭的主要問題,還是民主機制欠缺、法律保障不足所衍生的問題。胡錦濤在今年7月召開的中央政治局會議上指出中國大陸當前10 大問題(包括:黨政幹部素質差,喪失社會基礎;腐敗已經形成組織性、結構性,在某種程度上已造成積重難返的局面;社會主義的法制不能有效運作,造成社會矛盾激化;社會貧富懸殊兩極化;農民利益被侵害、剥奪;經濟體制改革中,忽視職工權益,造成長期失業率高;地區和城鄉發展不平衡不斷加劇;社會弱勢群體的訴求長期不得解決;地方政策措施嚴重損害群眾利益及幹部特權、濫權。),這些問題與本文前述中國大陸群體性事件的發生原因若合符節,均屬體制性問題,恐不能僅以「危機」視之。西方國家從封建社會向資本主義轉變時期,上層建築和經濟基礎的變化是同步進行的,而目前中國的經濟轉型在急速進行,而在政治體制方面則尚看不見任何改革的曙光。中國大陸如果不從「制度建構」著手,而僅將社會群體性抗爭事件視為突發性「危機」加以處理,一旦人民對胡溫政權積極型塑「重視弱勢」理想的期望破滅,將是中共當局對整體社會掌控力的最大挑戰。(陸委會提供)(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