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家族(35)—再成反革命

老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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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2日訊】 青島市的奪權,是在一月二十三日。其實,我心裏很清楚:這種奪權是在演戲。共產黨的權,豈能落到非黨員群眾的手中。果真如此的話,共產黨就不可能同國民黨進行幾十年的血戰了。

我當時是這樣想的:揪鬥“走資本主義當權派”是因為有一些幹部確實脫離群眾,工作中出現過問題。讓群眾鬥鬥他們是讓他們清醒清醒頭腦。他們早晚還是共產黨的領導幹部。

我此時真想當逍遙派了。回到家裏,我認為從我個人來講,我制止了群眾動手,堅持了以理服人的文鬥。對得起王維舟他們了。

其實,我還是錯誤地估計了自己和他們。

二月十九日夜十二時,我被刑事拘留。

公安局對我進行了突擊審訊。有時審訊是在晚上兩點,連續審訊了一個星期,就沒有來找我。

直到三月十七日,我被兩名穿便服的人進行了最後一次審訊。

同前邊審訊完全一樣,我把當時的情況,我調查瞭解的過程以及我的想法如實地向他們交待了。

他們說:“公檢法是不允許群眾衝擊的。你們認為方式方法出了問題,可以向有關部門反映。但你們揪鬥了派出所所長是不能允許的。我們會很快地對你處理。”

果然,一九六七年三月二十日,對我宣佈了判處勞動教養三年的處分通知。罪名是:“破壞文化大革命,替歷史反革命墨建章翻案。”隨後由兩名民警押著我到了山東省淄博市王村區的生建八三廠去服刑了。

教養生活

勞動教養是仿照蘇聯的做法,對那些犯罪輕的犯人施行的一種強制勞動的辦法。它從級別上講要比監獄輕,但比強制勞動隊重。有這三種對待犯人的方法。

勞改隊也稱監獄。犯人的問題叫做罪惡。勞動教養員的問題叫做罪錯。而強制勞動隊員的問題叫做錯誤。

從形式上是如此分,但實際上,在勞教所直到一九七六年文化大革命結束後的一段時間裏,教養所還關著自一九五八年反右鬥爭時進所的右派分子。毛澤東說:“右派分子是思想犯,對右派分子要長期改造,什麼時候改造‘好’,什麼時候回原單位。”

但是,對於盜竊、賣淫、亂搞男女關係的,他們叫做“人民內部矛盾”,都有刑期。最多三年,加刑可加一年。對於我,審理案件的人說:對你進行人民內部矛盾處理。

我在接收隊待了三個月。這裏主要是給新教養員一個適應過程。一天幹四個小時勞動,無非是種些菜,供給全所教養員、幹部食用的。然後,從下午一點學習教養守則和毛澤東的書,又叫“毛選”。在這裏,有一個關是必須要過的,那就是認罪關。

但是我的認罪關在三年教養期間卻始終沒有過。

如果判決書的罪名是“揪鬥派出所所長”,那麼這條罪狀我還是能勉強承認。但是,指控我替“歷史反革命分子墨建章翻案”,就是打死我,我也不承認。

不錯,我是講過墨建章曾經利用職務(中統特務)之便,掩護過地下黨員。但這一切都是墨的檔案裏,法院判決時的證明材料。我這樣講,是對歷史負責;但我只對派出所王維舟所長一個人公開講過。

要翻案的根本不是我。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來,明明一九五六年的判決已經“宣告無罪,當庭釋放”了。到了文化大革命,竟然沒有經過法院同意,就唆使“紅赤球戰鬥隊”,公開施行刑訊逼供,把人打的死去活來!這是他們在翻一九五六年的案!

天底下,還有一點王法嗎?!

我當時想的太天真了。共產黨建國時,我才八歲,所受的教育全部是共產黨的那一套。根本不知道這個黨會出爾反爾,莫衷一是!當然,這些話我是不會在當時公開講出來的。

不認罪歸不認罪,教養的刑期還是必須要服的。

勞教三分隊

三個月以後,我被分到了第三分隊。

生建八三廠是一個非常大的企業。總部設在王村車站不到一公里的地方。在這裏居住著的,除了八三廠的領導,還有一大部分上山下鄉運動中,到王村參加建設的知識青年。名字叫做建設兵團。我去教養時,這裏已經形成都市的面貌。樓房成排,店鋪商品比青島還全。據說,建設兵團的職工是搞一種尖端產品,究竟是什麼產品,我到今天也不清楚。

另一個地方,在蘇理莊。這裏有八三廠醫院,大夫全部都是一九五八年反右結束前來的右派分子。醫術都很高。

同蘇理莊醫院近鄰的是碳精廠。工人全部都是結束勞教後,被強行留下來的“就業人員”。生產工業電爐使用的碳精棒。

而教養所,是在離總部約十公里的西寶山。西寶山是一個鋁釩土礦。大家叫它焦白石。因為含鋁量低,一般用來燒制耐火磚。

西寶山教養所共有三個分隊。第一隊,全部是政治犯,所謂政治犯,即是言論或思想罪犯。這個隊既有“沒有改造好的右派分子”,也有從社會抓來的“言論犯罪”分子。他們全部都戴“帽子”。

所謂“帽子”就是當時政府給一些特定的人,根據“罪行”所強加的政治身分。例如:右派、反革命、壞分子……。這一隊人是最好管理又最難對付的人。因為是政治犯,而政治犯在中國大陸是最厲害的“犯人”。所以他們平時很少說話。所以好管理。但是,凡是“政治犯”就很少有認罪的。每天勞動完以後,都要學習檔,都要對照檔檢查自己的“罪錯”。而政治犯都認為你根本鑽不進我的腦子裏去,你怎麼知道我有什麼“反動”思想?至於說話就是罪,那麼我從進來開始,變成啞巴還不行嗎?!

所以,管教幹部對待他們只認准了:你只要好好幹活,別逃跑,至於認罪問題,你可以上訴;只要上級機關為你平反,或你的刑期一滿,保證放你走人。

而我被分到了三分隊,這個隊和二分隊一樣,都是關了些沒帶帽子的人。像我這樣的政治犯還真沒幾人。

這兩個隊抓的絕大多數是刑事犯罪,小偷、流氓。這類人雖然按“人民內部矛盾”處理,但都是壞過頭的人渣子。即使在服刑期間,仍然有偷盜行為、雞奸行為。而且動不動就打架。傳說中的熄燈會,在這兩個分隊都時常出現。

所謂“熄燈會”,是一種犯人制服犯人的一種行為。

我第一天下到三分隊的晚上,就碰上了整我的熄燈會。

晚上九點半以後,教養大院裏的管教幹部都走了。有值班幹部,也是在大院門口的值班室內休息。大院內,留給犯人們的值班員看管。雖然在大院週邊,仍然有當兵的看守,但當兵的只管著防備犯人逃跑,不管犯人自己的事。

這一天,我剛洗完腳,準備睡覺,就見電燈一下子給熄滅了。我立刻明白了,這是要給我開熄燈會了。因為教養監舍是不允許關燈的。立刻有了防備。

這時,雖然房間裏看不清楚,但大院子裏有燈,還是能夠多少看見一個人的動作的。我立刻站了起來。這時,一個人走到我近前,照著我的頭就是一拳。我一下蹲,躲過了一拳,接著我身體猛地向前一竄,頭一低,一頭頂在他的肚子上。他“啊”的一聲,倒在了地上。在我向前竄的幾乎同時,床上的一個人朝著我就撲過來。因為我已竄出去,這個人就撲了個空,一下子摔到了床沿上。

教養員是睡的通鋪。即是:用磚砌成個方形的坑沿,坑內用煤渣填滿,上面用黃泥抹平。一個房間住八個人,兩排相對的坑。一想就知道他摔在兩坑之間,兩腿在左邊坑沿,頭和上身在右邊坑沿,這個滋味可想而知了。

他們的確是搞錯了。我是體育專業畢業的,而且練過拳擊、格鬥。不是小偷、流氓,容易被欺負。

其他人一見如此情況,就沒有敢再動手。燈被我打開了。一看躺在地上的兩個人,我笑了說:“對不起,誤會了。”這時值班員聽到響聲過來了。一看這個情況就說:“不許再鬧了。要不我就要去喊隊長了。”

這一夜,我沒有睡覺。因為我擔心這些人會乘我休息時,再給我暗虧吃。

還好,早晨四點鐘集合出工了。我們的工作是開採工。即是在井下礦石面上,開採、運輸礦石的工作。鋁釩土礦不是煤礦,因為都是岩石所構成,所以比煤要堅硬的多。沒有瓦斯爆炸的危險,但塌頂的現象時有發生。礦工作面上,是用園木支撐頂部的。

開採的工作,不僅危險,而且工作非常沉重。我舉一個例子,一般人是不會相信的。開採不僅僅是把炸藥爆破下來的礦石運出去送到礦車上,還要用鋼釺、大錘把可以撬下來的礦石全部處理乾淨。這是為了避免風鑽工鑽眼時,從礦壁上掉下來,砸死、砸傷風鑽工。有時候看似鬆散,但其實還緊緊連在一起的礦石就要用錘敲,用鋼釺撬。我們用的鋼釺一般使用到半個月左右,自己習慣握住的地方就出現了手握的痕跡,不足一個月,釺子就會在你一用力的時候突然從你握住的地方突然斷成兩半。

人們的手,竟然練到了比鐵還要硬的地步,可以想見勞動強度有多大了。

第一天,我下到工作面才發現,那個從後面撲我的人,今天沒有下井幹活。一問才知道,他早晨跟管教幹部請假了。至於什麼理由我也不知道。那個動手打我的人,是我們小組的組長,他一邊幹活,一邊用手在安全帽底下摸自己的頭。

我去裝車的時候,另一個人跟了上來,小聲笑著對我說:“幹的漂亮。全組的人讓他(指組長)欺負遍了。誰的家屬來探視,帶來的好吃的,好煙都要給他上供。你怎麼不狠狠地揍他一頓?”他接著說:“今後我們聽你的。”

果然,經過這一次教訓,他立刻對我改變了態度。中間休息的時候,他拿出煙來給我抽。

“對不起,我們不知大哥這麼能幹。今後再也不敢了。”也確實如此,我在這個組幹活時,他再也沒有動手打過任何人。

真是不打不相識。(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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