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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企業最低稅負 稅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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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台灣行政院稅改小組昨天召開第3次會議,敲定最低稅負方案,企業最低稅負將採最大稅基的丙案,高科技及金融業都納入適用,稅率10%,受影響企業約5400家,每年稅收將增加186億元,個人最低稅負制則確定不納入海外所得,稅率20%,受影響者約1000人,每年稅收增加數10億元至100億元。

財政部長林全表示,依稅改小組達成的結論,丙案包括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及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等免稅所得、證券及期貨交易所得,及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 )免稅所得,都納入最低稅負制;但為避免影響股市,外國機構投資人(QFII )不納為適用對象,也就是OFII的證券及期貨交易所得仍然不課稅,即將OBU及法人證券交易所得納入最低稅負制,受影響的只是免稅所得占全部課稅所得60%以上的企業;稅率部分雖然經濟部希望是最低的7.5%,但稅改小組同意由財政部以10%稅率提報行政院。

個人最低稅負制方面,稅基維持非現金捐贈、保險給付、員工分紅配股及未上市(櫃 )證券交易所得等4大項,林全指出,有關海外所得問題,如果納入衝擊較大,會有一些副作用,因此,第一階段不納入,第二階段再來討論,例如將綜合所得稅改為屬人兼屬地主義。

林全指出,最低稅負制法案「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原訂在7月10日之前提報行政院審議,但因擔心不周延,財政部將再跟企業界溝通,聽取一些意見,再將法案送到行政院,因此,最低稅負制方案將延到下個禮拜再送到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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