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國庫署:日據及國民政府時期公債無法償還
【大紀元7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許湘欣台北四日電)財政部決定償還過期公債後,是不是會連日據時期的公債以及國民政府在中國大陸時期的公債都償還?財政部國庫署署長劉燈城今天說「不」,因為日據時期公債非中華民國政府公債,國民政府公債則依法要光復大陸才還。
對於部分人士認為日據時代台灣銀行的存款後來由現在的台灣銀行代墊,日據時期的公債也應可以由國庫承受,劉燈城指出,台灣銀行是台灣銀行,且有特別條例,但日據時期與現在是不同的政府,無法償還。
至於國民政府在大陸時期發行的公債,劉燈城說,根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要大陸光復才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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