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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自強台北十三日電)媒體報導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邀集學者完成二二八事件責任研究報告,認為二二八決策執行者應受審判,應修法追溯追究;法務部政務次長湯金全今天上午指出,如有必要,應制定特別條例處理,才不會破壞刑法體制。
他表示,法務部迄未看到此一屬於民間版的研究報告,但如果有必要追究刑責,應制定一個特別條例,諸如「二二八事件審判條例」,專門處理二二八事件所涉及的刑事責任。
湯金全指出,如果從刑法總則去修訂追溯時效問題,在刑法體例上是比較不適合,因此應制定一個特別條例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