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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
【大紀元3月2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王昶閔╱台北報導〕4月1日起台灣實施第一階段垃圾強制分類的十縣市將全面開罰,屆時民眾若未將垃圾分為資源垃圾、一般垃圾、廚餘,就可能被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處以一千兩百元到六千元的罰款。
垃圾強制分類下個月正式開罰,環保署副署長蔡丁貴表示,環保署垃圾強制分類計畫自今年1月起實施,展開為期三個月的勸導期,並於4月1日正式開罰,第一階段納入的十個縣市包括基隆市、台北市、新竹市、台中市、台中縣、嘉義市、台南市、高雄市、高雄縣、宜蘭縣,第二階段則將於明年4月實施,屆時全國所有縣市都將納入垃圾強制分類計畫。
根據環保署統計,截至2月底為止,十縣市環保局共稽查四十六萬件,合格件數約四十一萬件,九成以上合格,其中宜蘭縣、高雄縣市、台中市、台南市已於1月開罰,目前為止共開出四萬七千張勸導單與廿三張罰單。
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長陳雄文表示,4月1日起,民眾必須將垃圾分成資源垃圾、一般垃圾與廚餘三類,屆時十個縣市也將加強相關稽查及勸導工作,民眾將垃圾交給清潔隊員或將垃圾直接丟進垃圾車前,如果被發現沒有依規定分三類,稽查人員仍會先勸導要求當場改善,重新分類後才能丟進垃圾車。
不過如果民眾堅持不聽勸導,稽查人員將現場開罰,處以一千兩百元到六千元罰款。
〔記者王昶閔╱台北報導〕垃圾強制分類政策將於4月1日正式開罰,行政院環保署一項最新民調卻發現,第一階段實施的十縣市中,竟仍有高達四十二點七%民眾根本不知道即將開罰,其中又以首都台北市最嚴重,不知道者高達六十一點一%,而高雄市、台中市的知悉度也很低,同樣有超過五成民眾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