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2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陳鈺婷╱台北報導〕多位學者昨在一場有關反分裂國家法座談會上,強調當前最重要的是凝聚台灣內部共識,也應透過法的方式予以回應,高度回應包括制憲正名,中度回應可考慮修改憲法前言、確立國家主權,低度回應可全面修改國內法用語。
也有學者表示,希望有關台灣地位問題,美國未來能在法律上有更進一步的確立,以法律角度來說,美國國會應還有相當的運作空間。
台灣法學會、女學會、澄社等團體,昨舉辦「反分裂國家法的法律性 – 從法律觀點談其對台灣的影響」座談會。
台大法律系助理教授張文貞表示,反分裂國家法把國家概念,等同於中國,並等同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法律意念的使用上顛覆過去中國是一個文化中國,中國還包含模糊空間的想法。台灣從未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但中國想要透過反分裂國家法在法律上對台灣問題取得處理先機,但以國際法的角度來說,中國立法動作已違背其在國際法上的義務,也違反現代立憲主義和憲政秩序。
台大法律系教授顏厥安認為,反分裂國家法的第一個法律作用,就是逼我們面對台灣法律地位未定的現實,且因為中國的這項立法,台灣國際法權地位也由國際法上的「前途未定」空間,往中國國內法下「尚未平定」空間滑了一步,台灣如果沒有法權反制,無異承認此一滑動,糟糕的是,不但中國吃定台灣現在不敢採取最明確的制憲正名,泛藍的中華民國法統幾乎也在和反分裂法唱和。
他表示,下一個觀察重點是中國如何用反分裂國家法來抵銷台灣關係法的作用。而台灣接續要如何回應中國的立法,顏厥安說,除了高度回應的制憲正名或公投外;中度回應方式可考慮修改憲法前言、制定專法、修改相關法律;低度回應可考慮全面修改國內法用語,把台灣、大陸地區全面改為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或台灣和中國。
台大法律系副教授蔡宗珍表示,一直以來台灣國家定位像是「霧裡看花」,未來這二、三個月可說是「黃金期」,台灣內部和國際都有對此問題的一次微調機會,但若漠視這個機會,將可能變成一次危機,讓自己陷入對方設下的局,現在重要的是確認台灣的法律地位,而不是去進行一些挑釁式的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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