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謝鳳秋豐原報導〕台中縣一名家暴官去年承辦一件三歲女童遭父親性侵亂倫案,沒想到女童母親產生移情作用「愛上家暴官」,並送玫瑰花、卡片表情意,家暴官的太太獲知後十分不滿,要求婦人:「有分寸一點!不要破壞別人家庭。」
多數警分局目前都由男性警官擔任家暴官,家暴官受理家暴、性侵案件,往往需要面對面和被害人及家屬長時間溝通,以便徹底了解案情來龍去脈,女性被害人十分脆弱,受過諮商專業訓練的家暴官,通常耐心聆聽,有被害人在傾訴心聲時,就這樣「愛上家暴官!」
台中縣這名表現優異的家暴官,去年底受理一起父親疑似性侵害三歲女兒案,女童母親起初害怕丈夫暴力威脅,不敢報案,家暴官得知,與律師積極介入輔導,希望拯救母女一同脫離家暴、性侵苦海,經半年多訴訟,法院判決女童父親有罪,並將女童安置在寄養家庭,婦人回到娘家生活。
家暴官原本以為此案就此圓滿落幕,沒想到婦人近來三不五時打電話來說:「我好感謝你喔,你可不可以當我的乾哥哥?」家暴官妻子不勝其擾,對先生興師問罪:「你是不是有外遇,我要離婚啦!」
昨天婦人又再送上一大把玫瑰花束到分局「致意」,花束中附帶兩張卡片,內容為「打從第一眼看到你,你的耳珠大又寬地吸引我,你有一顆鐵漢柔情的心及講義氣的情」…「我不是要追求你,我只希望你當我的乾哥哥」,又說「如果我有一百萬,你又沒死會,我會考慮倒追你喔!」讓家暴官同事側目。
避桃色危機 採男女雙家暴官制
家暴官一臉無辜地說:「我對任何被害人都一樣!」基於工作因素,必須幫助這位婦人,呼籲對方能夠平心靜氣,不要再騷擾他、影響他的工作,否則讓長官及妻子誤解,實在是有理說不清。
東海大學社工系教授曾華源和台中縣生命線導督吳家玨都建議,家暴官及社工員遇到被害人仰慕事件,最好直接強調雙方往來「純屬工作」,更建議警方應採男、女雙家暴官制,遇到類似麻煩時,可以把案子轉給另一位家暴官。